【案情简介】
父母离世,留下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呢?多子女家庭往往因为遗产分配问题矛盾不断,争吵不休。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什么样的遗嘱形式才是合法有效的?多子女家庭应当如何处理遗产分割纠纷呢?
近,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韩女士遇到了继承纠纷。事情是这样的,韩女士的父母婚后共育有六名子女,分别为韩某一、韩某二、韩某三、韩某四、韩某五以及韩女士。父亲在2012年去世,母亲于1999年去世。父亲去世后留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为2011年购买的房改房)。因房屋系产权单位北京某公司安置给韩女士父亲和韩女士的,因此,在2011年房改时,韩女士父亲同意韩女士出资一半购房款并确认韩女士占有房屋的一半产权。父亲为防止自己离世后子女因遗产纠纷出现矛盾,特亲笔书写了财产处置书。并且2020年,六子女就房屋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材料:确认韩女士及其父亲各占涉案房屋一半的份额,父亲的50%份额由六名子女平均分配,房屋过户至韩某二名下,待房屋出售后各方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分配。现在,父亲离世,其他兄弟姐妹拒不承认父亲留下的财产处置书以及之前达成的房屋分配协议的效力,并拒绝配合韩女士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韩女士万般无奈,于是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方打听,韩女士了解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专注房产纠纷,对于房屋继承方面的有关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因此,韩女士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寻求解决方案。京云律师热情接待了韩女士,在认真听取韩女士的案件情况并查看相关案件材料后,京云律师告诉韩女士,《财产处置书》是韩女士父亲对自身房屋产权的处置,应当属于遗嘱的性质。韩女士与其他五兄弟姐妹在2020年签订的协议书,系各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财产分配协议,韩女士理应对房屋享有7/12的份额,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必要的。
【办案过程】
1. 京云律师积极调查取证,为案件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京云律师接案之后立即组成专案律师团队负责韩女士的案件,经过律师团队研讨案件后,形成了初步的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并由专案律师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因本案属于继承纠纷类案件,首先,经过相关工作,京云律师调取到了韩女士父亲及母亲的死亡证明,以证明韩女士父母均已过世;其次,京云律师还调取了韩女士父亲以及其他继承人的相关人事表,以证实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最后,京云律师还调取到了房屋买卖契约、房权证、房屋登记表、收据、协议书等相关书证,用以证明房屋相关情况以及相关分配情况。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为案件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2. 京云律师在庭审中积极主张,帮助当事人成功分得房产份额
庭审中,被告方认为涉案房屋是被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原告无关,并且认为财产处置书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主张按照法定继承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京云律师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代理意见。
一.被继承人的《财产处置书》系对自身房屋产权的处置,属于遗嘱的性质。首先,被告方称购房款系被继承人的夫妻共同存款,明显与事实不符。继承人的母亲于1999年就已经去世,房改时母亲已经过世十余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明显不符合生活常识。其次,财产处置书中写明:将此房屋产权的一半也就是50%给原告,虽在该处置书表述为给予,但结合该文书开头系“财产处置书”,并非赠与书。且被继承人是在订立财产处置书半年后离世,可以认定该财产处置书系被继承人在去世前为避免子女间发生争议,对房屋来源予以说明并对去世后房屋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该处置书完全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属于有效的遗嘱。
二.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系各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财产分配协议。对于被继承人出具的财产处置书,被告在协议书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对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方案达成一致,应当构成法律上的自认。该协议书系权利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自愿处分,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3.六子女的继承纠纷,法院是怎么判的?
经过京云律师的不断努力,最终,法院确认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就涉案房屋进行分割,由韩女士享有十二分之七的份额,其他继承人各享有十二分之一的份额。因协议书约定将涉案房屋过户至韩某二名下,且庭审中韩某二主张所有权,现各方就房屋现市值达成一致意见,确认为6236000元,本院判处涉案房屋由韩某二继承,由韩某二按照房屋市价,按照份额向其他继承人分割房款。关于被继承人的银行账户余额,由各方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京云律师评析】
相关部门统计:超过60%的遗嘱在遗产纠纷中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造成这点的主要原因是老人对于遗嘱订立的形式和相关法律要求不了解,最终导致在法律上没有效力,老人的心愿不能得以实现。京云律师提醒大家:订立的遗嘱应当符合一定的形式和相关法律,出现遗产继承纠纷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