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停车场,甚至马路边,我们经常会见到一些长期停放不挪窝的破旧车辆,俗称“僵尸车”。
这些车或因濒临报废、年检不通过等原因被车主“抛弃”。其实,对于不开的车子搁着不管、随便卖掉、停在路边等,都是错误示范。
今天,易姐就来教你机动车报废的正确姿势。
不要觉得自己的车子跟“报废”二字离得很远,车辆报废跟车龄并不是完全正相关。有些情况,报废与不报废,只在一瞬间。即使车子只开了几年,也有可能面临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大家尤其注意的是第三和第四点。
先来说说第三点,简言之就是:尾气排放不合格。若你的车子在年检时尾气不过关,经调整后还是不过关,车子就算是报废了。
第四点中的“3个周期”并不是指3年,而是指3个年检周期,对于半年一检的车辆,3个周期就是一年半。
连续3个周期都没有参加年检,车子就会被默认为“报废车辆”。
机动车在该报废的时候如果不及时注销报废,将会造成以下后果:
▉车辆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
▉ 如果别人继续驾驶、或者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责任;
▉拿不到以旧换新的车补;
▉以前的牌照不能继续用;
▉以后新车不能上报废车的户名;
▉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
▉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不能再上路,因为有较大事故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对因此对驾驶、出售报废车辆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1车辆:收缴+强制报废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将收缴该车辆,并强制报废。
2驾驶人: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有上述行为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小结
很多车主不愿意把车子送去报废,便想着当废品卖掉,或自行拆解,这也是不合法的。报废车的非法售卖,会导致不合格的拆车零配件以及拼装车流入市场,构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而车子没报废注销,指标就不能更新。在限购的城市,车子不销户,就没办法买新车。
还有人问,假如私家车到一定年限后,我不上路了,而是收藏在家,可不可以?
可是可以,不过车辆年检标志还是要按时申领,否则连续三年不申领,也会被视为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