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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部很火的电视剧《加油!妈妈》,其中朱璐曦富二代妈妈有财有颜,因为识人不明嫁给了渣男冯道成。冯道成瞒着老婆做生意亏损欠了一大笔钱,并且卷走了老婆的所有财产逃之夭夭。找不到冯道成的债主在幼儿园门口拦住朱璐曦,要她替自己的老公冯道成还债,朱璐曦带着女儿陷入了人生至暗时刻。
生活远比电视剧更戏剧,现实中夫妻一方与债权人串通“坑”另一方的典型案例时有发生,更别说有很多瞒着配偶肆意举债,等到还不起的时候又逼迫配偶替自己还钱的人。
抵御风险,要防患于未然。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下产生的债权债务才能被认为了夫妻共同债务:
1、共债共签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共债共签”为原则产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同时在贷款文件上签字,当然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事后追认
事后追认也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虽然在债务产生时夫妻一方未签字或不知情,但事后夫妻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该债务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是指基于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吃穿用度等生活开销、子女抚养教育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
二、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除以上三种情况以外,超出家庭生活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原则上都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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