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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借钱又反悔的人,答应别人借钱 如何反悔?

发布于 2022-07-17 10:00:54
标签: 答应借钱又反悔的人,答应别人借钱 如何反悔? 答应 借钱 反悔 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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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高空抛物,物业也是责任主体……《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掌上春城联合昆明市普法办、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律师协会特别策划推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系列报道,带领大家学习更多民法典小知识。

答应借钱,在签了《借条》的情况下,还可以反悔不借吗?近年来,随着融资渠道变得更加多样化,但“借钱”作为传统融资方式,依然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重要方式。记者联系到云南和与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庆江,跟他聊了聊《民法典》中关于借钱的“知识点”。

案例:小刘意欲购置一套房产,于是向同事小邓提出借款20万元。小邓答应借给小刘,于是小刘遂向小邓出具了《借条》,载明“今借到小邓人民币2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月利率3%。”不料,小邓月底开销较大入不敷出,无力再借钱给小刘。小邓心知小刘已向其出具《借条》,但又想反悔不再为小刘提供借款。

记者:在这个案例中,小刘已经向小邓出具了《借条》,小邓也答应了借款,小邓可以反悔拒绝提供借款给小刘吗?

许庆江:可以拒绝。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要求除双方当事人达成借贷的一致意思表示外,还须完成款项的真实交付。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借款只有在完成借款的交付后借款合同才能成立。因此,即使已经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或者借款人依约向出借人书写了《借条》,贷款人也不负有按照约定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本案中,小邓尚未支付借款给小刘,两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尚未成立,如果小邓反悔,可以拒绝提供借款给小刘。

记者:如果小邓最终未提供借款给小刘,小邓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刘还款能得到支持吗?

许庆江:不能。很多人认为,只要手握借款人出具的借条,就能到法院起诉打赢官司,这是一种严重错误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依据该规定,只要小邓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实际向小刘交付了20万元借款,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小邓未实际出具资金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刘返还借款的,还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还构成虚假诉讼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如果小邓如约提供了借款给小刘,但是未和小刘约定借款期限。那小邓何时才能要求小刘还款呢?

许庆江:可以随时要求小刘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小邓和小刘没有对借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根据原《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或双方的交易习惯确定借款期限,那么小刘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小邓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记者:假设小刘向小邓借款并不是用于买房,而是用于赌博,此种情形下,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吗?

许庆江:应区分情况而定。如小邓明知小刘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则该借款合同无效;反之则有效。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博既有违社会公共道德,又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与赌博相关的债务往往以借条、欠条等形式存在,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发现存在涉赌因素时,应依职权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仍然提供借款,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记者:本案中,如小邓已无能够出借给小刘的自有资金,又想信守承诺把钱借给小刘,小邓以自己名义向银行贷款,再出借给小刘,成立民间借贷吗?

许庆江:不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套取银行贷款用于民间借贷、企图获取高利率的,还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和高利转贷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还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由此可见,用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只能是自有合法的资金,而不能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套取出来的资金。

掌上春城记者:杨梦奇

视频:朱俊霖

责编:许妍茹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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