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预售房,到手后发现和开发商在广告里说的完全不一样,我怎么维权?买到的房子质量存在问题,我可以退房吗?我看好了一个新楼盘,都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依据售楼广告的内容来进行维权的,因为售楼广告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合同。
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对于房子所作出的具体说明和允诺,对购房者是否会购买或者对于房价有实质性、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违反也构成违约,可以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比如:我有严重的肺病,买这套房子为的就是绿化好,空气清新,结果在售楼广告中,开发商承诺的绿化面积占25%以上,并没有达到,就可以主张违约。
首先需要明确,不是房屋所有的质量问题都可以请求退房的。
一般情况下,首先应该对房屋进行维修,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请求房主或者开发商进行维修。
如果房主或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不予维修,可以自己先行维修,然后向房主或者开发商请求支付维修的费用。
如果房屋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可以请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在签预售合同时,检查开发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
其次在缴纳意向金时应注意:
第一,不能将意向金表述为定金;
第二,最好明确约定,意向金可退还;
第三,要注意明确约定退款的路径;
第四,在缴纳定金时,要先审查主合同的效力,这样签订的定金合同才能有效。然后要在合同中写明“定金”,如果写成了“订金”、“认购金”等字样,在发生纠纷时就会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最后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认真阅读补充合同条款,如确有不合理之处应要求更改,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同时并将质保书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
最近大连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的人群,包括退役军人、现役军人、五年内毕业生、高层次紧缺人才、灵活就业人员等。预计将迎来一场购房热潮,尽管贷款利率下滑,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大家在购房的时候,也要谨慎考虑、再三权衡,深入了解一下房子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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