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经济信息资源汇集分析、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负责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服务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研究人员4名、信用研究人员2名、系统开发人员2名、财务人员2名,招聘人数共计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1、经济研究人员:从事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数字经济、低碳绿色等领域的研究分析工作。(具体研究领域根据归属部门分类)
2、信用研究人员:从事社会信用领域的咨询和政策研究,以及信用产品的研发、应用及推广等工作。
3、系统开发人员:推进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负责需求分析和跟踪,保证需求的正确理解和实现;负责数据对接,开展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
4、财务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及助理工作,具体负责日常账务、经费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统筹及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具体条件
经济研究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经济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或城市规划、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能源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动态趋势具有较强的敏感性;从事绿色低碳研究的,还应具有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技术、核算方法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实证研究和量化分析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工作者优先。
信用研究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经济学类、法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信用管理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上海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情况,对信用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敏锐性;具有良好的实证研究能力,对大数据应用或建模分析、风险防控有一定的研究经验;具有信用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研究经历者优先。
系统开发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Java基础并参与过复杂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熟悉Mybatis、SpringMVC等常见开源框架并参与过相关项目实践;熟悉MySQL,ORACLE等数据库,了解Web前端技术,熟悉linux常用命令,熟练运用GIT、Maven、Ant等相关技术进行项目管理;有大型分布式、高并发、高负载、高可用性系统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
财务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会计学、审计学及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高效执行力和抗压能力。有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企业集团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审计)职称、CPA、CIA、ACCA等证书者优先。其中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精通财税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准则;10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团队管理的经历,具备较强的财务统筹分析和写作能力。从事财务助理工作的:掌握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准则;5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办公及财务软件,具有一定的财务分析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登录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官网,登录招聘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报名链接:https://zppt.fgw.sh.gov.cn/fgw_zppt/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和面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面试时间详见招聘平台通知,请及时查阅并反馈参加情况。
面试环节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需现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材料、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以及信用上海微信小程序查询,路径:搜索“信用报告”-点击查询,咨询电话:400-820-8769。
4、体检与考察
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
备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我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招聘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1-22502735
监督人员:吴老师
监督电话:021-22502608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