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肯定是有原因的,限高不是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我们平常讲的保低限高主要包含了两种情形。一是养老保险缴费时的保低限高,但只要养老金计算以后,在每月发放养老金时就不存在限高的问题;二是退休中人的限高,同样这种限高也不存在在养老金发放时还要扣除。
养老保险的缴费中的保低限高,主要是为了确保今后退休后的养老金能保持在适当水平,所以从最低到最高之间设置了一个5倍的缴费差距。这就是平时大家所说的从60%到300%,这既是缴费基数的差距,也是缴费指数的差距。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的,在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职工个人是按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的实际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60%也就是养老保险缴费时的最低标准,这就是保低的意思。
当本人的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时,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能计算为缴费基数,这就是限高的意思。按照最低的60%到最高的300%,从缴费基数来说正好是5倍的差距。
虽然养老保险的缴费只有5倍的差距,但是养老金的计算除了缴费基数以外,还有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综合因素。虽然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限高的,但是缴费年限不会限高。
这样不同的缴费年限,加上不同的缴费基数,实际养老金差距会大幅度超过5倍,有的甚至有10倍到20倍,但这种差距是合理的差距,也是政策鼓励存在的差距,只要养老金计算以后,在每月养老金发放时不会再有限高的政策,每月该发1万元那就是1万元,不会再从养老金中扣除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养老金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另外一种保低限高,就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10年过渡期内实行的保低限高办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由于处于新老两种退休制度的过渡期,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顺利推进,确保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不会低于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老人,在养老金计算中也就采取了保低限高的政策措施。
所谓的保低限高,就是对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在过渡期内全部采用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如果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执行,这就是保低;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高出的部分就要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
这个10过渡期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到2024年9月30结束,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按照第一年发放高出部分的10%,第二年发放高出部分的20%,到2024年9月30日按照高出部分100%计发,这种按比例计发高出部分的办法,就是退休中人养老金的限高措施。
但是这种限高的措施只是体现在养老金计算过程之中,并不体现在养老金的发放过程中。比如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每月5000元,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6000元,那么高出的部分就是1000元,如果是在2022年退休的,刚好是10年过渡期的第8年,按照规定就要每月计发高出部分的80%,也就是每月发放800元,那么在2022年每月发放的养老金就是5800元,每月发放的5800元就是限高后的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不存在每月还要扣除132元的问题。
综上所述,不管是养老保险缴费过程中的限高,还是退休中人养老金计发过程中的限高,都只是体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养老金的计算过程中,一旦养老金计算完成,在每月发放养老金时不存在还要限高并扣除132元的问题。如果你每月都要从养老金中扣除132元,那需要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扣除132元?这样自己的疑惑才能彻底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