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作动员讲话后,带领执行干警一起奔赴执行现场。
广州某公司与范某、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令,范某应偿还借款40000元及利息,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范某、刘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州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二被执行人沟通联系,劝其尽快履行义务,但二被执行人仍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义务。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一大早分别来到范某、刘某家中,将正在熟睡的二人拘传至宝丰法院。到法院后,范某仍以无履行能力为由不予履行,而刘某称自己仅为担保责任,全部履行心中不服。
面对如此僵局,执行干警仍耐心地向其说理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会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被执行人听后,都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范某表示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为了孩子也要把钱凑齐。随后,二被执行人通过向亲朋好友筹集,将所欠款项全部清偿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逃债不仅会使自己的信用人格破产,更会使自己的子女蒙羞。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截止下午三时,共查找被执行人32人次;在申请执行人见证下,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进行调查6案7人;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采取罚款措施2人2000元;执行完毕2案,达成和解1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68万元。下步工作中,宝丰法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以高压态势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压,为进一步维护社会诚信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法院力量。(解晓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