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媒介信息的高效传播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灌输,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方式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拿二手车行业来说,以往出现买卖纠纷,通常都是消费者去现场找车商理论或报警这些方式来处理。而近些年,消费者在购车后,车商或许连消费者的电话都没接到过,毫无心理准备,就莫名其妙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不仅要求原价退车,还要求车商承担车款三倍金额的巨额赔偿!
为什么要提出三倍赔偿的要求?三倍赔偿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以上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条款截图
法律条款的实施是一视同仁,无法做到区别对待,或许在实施前也经过一些数据的对
比分析,退一赔三的实施对于绝大多数行业而言,是一把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双刃剑。若处罚过重,或许对于消费者和旁观者而言都很解气,甚至幸灾乐祸,然而对于经营者显然不公平,就像一个偷手机的小偷被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若处罚过轻,对于一些利润率比较高的行业,显然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名正言顺的助长了造假和欺骗的歪风邪气。
尽管法律的天平没有往任何一方倾斜,然而每个行业却有着各自的特殊性。比如医药
行业,有的药品利润是成本的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从利润率的角度来讲,是百分之几万甚至百分之几十万的利润率;比如服装行业,普遍也是百分之几百的利润率,退一赔三对于他们而言,几单交易就能挽回损失,一点也不会伤筋动脉。更何况非大宗商品,消费者也不至于去法院诉讼,很多人也不愿意耽误时间、影响心情去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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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于大宗商品而言,经营者就比较吃亏。首先是商品金额过大,消费者比较重视,
一旦认为自己被欺骗,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一赔三;其次是利润率低,就拿二手车行业来说,利润率比绝大多数销售行业都低,普遍利润在5%左右,但输了官司可能会承担300%的赔偿,比如卖一辆10万的车,赚取5000元的利润,却要承担退10万车款后还要额外赔偿30万的风险,需要卖60辆车才能弥补损失,还不排除消费者在法院申请保全,车商周转资金被冻结而导致资金链断裂后直接“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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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二手商品,经营者则还需承担更大的风险。就拿二手车行业来说,车辆毕竟是别
人使用过的,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如果车商对实际车况知情,主观上欺骗了客户,那么退一赔三无可厚非;但车商对实际车况并不知情,客户自认为被欺骗,将车商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误认为车商未告知实际车况就是欺骗行为,从而判车商退一赔三,这样对车商而言显然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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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很多人会认为,车商既然从事这个行业,怎么可能对实际车况不知情?其实并不
是这样,任何人、任何行业都有失误的情况,车商看走眼很正常,即使三方检测机构将车辆很多部位拆开,举升机将车辆底盘升起,检查一两个小时,都还要参考车辆4S店维保记录和保险公司理赔记录,但即便是这样,也无法避免检测失误的发生。更何况有的时候,车主不告知实情,车商根本不可能发现,比如车辆撞死过人,但因酒驾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并且车辆自身毫发无损,所以在保险公司和4S店查不到任何理赔和维修记录;比如发生重大事故,车辆经过精修处理,但保险理赔记录没有及时更新,或是对方车辆的责任,由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理赔,也没有在4S店维修,车商一时大意就会铸成大错;比如车商在收车时知道实际情况,但后来又将车辆批发给另外的同行(二手车行业同行之间批发比较常见),但没有告知同行该车的真实情况,同行也按正常车况出售给消费者;比如车商查询保险理赔记录的渠道不能覆盖全部的保险公司(前些年都是这样的情况),然而有的车实车看不出什么大问题,却因为维修费或配件太贵导致即使发生小事故也有大额理赔记录,然而客户将车购买后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查询到车辆有重大理赔记录,将车商起诉;比如个别时间查询4S店维修记录的系统无法使用,导致车商将一些维修记录很差,但实车又看不出什么问题的车买回,卖给客户,而后客户查询到维修记录将车商起诉;比如有的车辆没在4S店保养,无法通过4S店查询车辆行驶里程,也无法用仪器通过OBD接口读取里程数据(有的车自身无法读取,并且OBD数据也可以作假),然而车主使用期间很爱惜,使用20万公里的车看起就像只有10万公里的使用率,那么这种情况车主真的将20公里调为10万公里,车商是无法识别的,然而消费者在购买后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查询到真实里程后起诉车商,车商显然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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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到前些时间一个同行朋友聊到的话题,有个经营豪车的车商,客户看起了他店里
一辆奔驰大G,要求在合同上注明公里数是真实的,而车商把该车在4S店的全程保养记录拿给客户看,根据保养记录可以推断出该车表显里程一万多公里确实是真实公里,同时车商告知客户,可以口头承诺是真实公里,也可以现场用设备通过OBD接口读取变速箱真实里程,还可以陪客户去4S店、三方检测机构或是任何地方鉴别公里数的真实性,但是坚决不能将公里数写上合同。客户对此非常疑惑,既然从多方面都能佐证该车是真实公里,为什么就不能写到合同上?难道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还是真的有难言之隐?为了及时打消客户的疑虑,车商很委屈的告知客户,这辆车投资100万左右,利润也就5万元,而交易车辆毕竟是二手车,如果前车主将里程表下调1000公里以内,我们根本无法察觉,但客户将车购买后联系到前车主,证实车辆有调表,我将面临退回一百万的车款,且还需承担300万的巨额赔偿,利润与风险严重不成正比,近年来业内也基本没有同行敢将公里数写在合同里。
其实还有很多现象是消费者甚至法官都难以置信但又确实存在的,比如有的车仅发生
了很小的事故,然而车主也不懂,想到反正都是保险公司买单,于是到了4S店或修理厂就被维修人员说服,导致将车辆严重过度维修,修出来再去鉴定就成了“重大事故车”;比如有的车实车根本没问题,但车主或修理厂为了骗保,制造假的维修记录,导致车辆有重大理赔记录;比如有是单位用车,驾驶员为了骗取油费、保养费、维修费,故意将车辆里程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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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三”的政策自身没问题,只是法院或法官在受理类似案件时可以多思考几个问题:一、退一赔三是处罚有主观欺诈行为的经营者,但作为二手商品的经营者,未告知就等于欺诈,等同于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这样的结论是否合理,或是否有些极端?二、对于类似二手车这样的行业,能否有对于车况明确的标准,经营者也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告知消费者,否则经营者也不知道哪些情况不告知就等同欺诈。比如是否为事故车,需以检测机构鉴定结果为标准(司法鉴定),或是以4S店维修记录为标准,还是以保险公司理赔记录为标准?比如实际车况没问题,但车辆有命案算不算事故车?比如实际车况没问题,但保险记录显示全损车算不算事故车?比如安全气囊更换算不算事故车?比如机盖、翼子板、车门等部件更换算不算事故车,如果不算,那未告知是否就不存在欺诈的说法?比如调表算不算欺诈?当然也要看是否为当事车商调表(有的车经过多次转手,早已调表,还有的车原车主在出售前也会调,也有的车因仪表坏了,更换仪表导致公里不真实)。如果以上行为未告知都算欺诈,那么防撞梁、水箱框架、保险杠、大灯这些配件换过未告知算不算欺诈?座椅、安全带换过未告知算不算欺诈?轮胎换过未告知算不算欺诈?车辆有钣金喷漆未告知算不算欺诈?撞伤过人未告知算不算欺诈?车辆有过户记录未告知算不算欺诈?车辆发动机或变速箱维修过未告知算不算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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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严格或苛刻一点,把以上未告知的行为都算欺诈,也没问题。不过应该要有明确的标准或界限,一是让经营者很清楚红线在哪里,哪种情况应该如实告知客户,而哪些情况则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出现纠纷,经营者也能有理有据给消费者沟通和处理;二是让消费者知道哪种情况属于欺诈,否则即便是很小的一点问题,消费者也认为是欺诈,然而花了很多钱去聘请律师以及鉴定车辆,经历多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才发现根本不算欺诈;三是让法院或法官很清楚遇到哪种情况该怎么判,否则就会导致同样的案例,在遇到不同的地方或不同的法官,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也会导致很多不知情的经营者被扣上欺诈的帽子,等同于冤案的发生,并且不论哪一方一旦输掉了一审,二审则很难再扭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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