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最早跟交通银行打交道,时间是2006年。朱先生回忆说,当年他向交通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12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大约在2007年6月份,他因为资金周转紧张,有过信用卡逾期还款行为。不过,在银行方面多次催促下,他于2007年11月4日结清了所有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并销户。他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跟那张信用卡打交道了。
然而,在此后的十五年间,朱先生却一直生活在该信用卡的征信“阴影”之中。
我曾多次向不同银行申请过贷款,但都被银行拒绝了。之前,我一直以为是我个人资质达不到银行的要求,所以银行才拒绝放贷。”
朱先生说,直到今年9月7日,他才了解银行屡屡拒绝他的真相:他的个人信用出了问题!
这一次,朱先生再次向银行申请消费抵押贷款,仍然被银行拒绝。银行的贷款经理告知,他的征信报告中有一笔“呆账”,这是十分严重的违约行为,任何银行都不可能向这一类客户放贷。
朱先生:“我听后十分惊讶,我说不会吧,我没有什么负债呀,更没有什么违约呀。”于是,朱先生带着满腹疑惑,到就近银行自助机器上打印了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报告中赫然显示,他欠交通银行信用卡17010元。
朱先生当即拨打交通银行电话查询,电话语音播报,也提示朱先生在该行欠款17010元。朱先生有点着急了。连忙转人工客服询问怎么回事?
交通银行客服人员过了大约十分钟,向朱先生确认,其欠款早已结清,并口头向朱先生道歉。
既然17010元的欠款不存在,那么朱先生的征信问题怎么解决?银行客服表示,他们会将朱先生的诉求向上报,并加急处理。约半小时后,客服再次致电朱先生,说账务处理需要3~5个工作日,征信报告中的呆账处理则需要3~6个月。
这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3~6个月的时间内,朱先生还是没有办法向任何银行申请消费贷款。
朱先生:
他们的这种做法我无法接受,因为是他们的工作不严谨导致的错误,已经给我造成了15年的信用伤害,现在既然发现了问题,却还要我再等3~6个月。这对我是不公平的!”
记者在朱先生提供的征信报告上看到,朱先生那张贷记卡是2006年7月18日开的,最近一次还款日期为2007年11月4日,也就是朱先生所说的结清欠款、利息和罚息销户的日子。但是,征信报告上显示账户状态为“呆账”,欠款17010元。由账目明细看,这笔欠款的数目还在以每月200多元利息递增。
交通银行在将客户征信信息上传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之前,是否跟客户沟通或者催收过?
9月21日上午,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朱先生之所以在该行留有征信记录,那一定是欠了钱。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征信记录是由系统自动生成并上传。至于上传征信信息之前,该信用卡中心是否与朱先生有过联系,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无法查询相关记录,而且朱先生已经销户,他们也无法确认征信记录是在销户前还是销户后生成的。
那么,这15年来,朱先生是否更换过电话号码?是否因为更换电话号码导致无法接听银行的催款电话呢?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注销那张信用卡之后,的确换了电话号码。
我以为账户都注销了,就跟那张信用卡不再有任何瓜葛了。”
目前,如何尽快删除征信记录,快速从银行办出消费贷,成了朱先生的当务之急。
我只需要他们尽快消除我在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从没考虑过要追究交通银行任何责任,虽然我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背了15年的信用污点,也误过一些事。”
9月20日,该行信用卡中心客服部门一位陈先生电话告知朱先生,要取消那个征信记录,银行需要向征信中心提交一些材料,而这些材料,需要朱先生的配合。
这些资料包括:朱先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以及身份证背面的照片,身份证背面的照片只要把身份证放在桌面上拍就可以了;还有一份《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此外,还需要签一份“和解协议”,协议的内容是投诉人朱先生声明,就投诉举报事项,已经与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达成和解,且撤回投诉并放弃举报,不再针对上述事项重复反映,同时,也不需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提供任何书面的回复。
向银行提交身份证照片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朱先生表示可以接收,但是那份“和解协议”,朱先生认为银行方面在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银行已经确认我没有欠款,我也没有要求银行赔偿我什么,他们只要取消我的征信记录就可以了。我们要和解什么?”
陈先生说,这份“和解协议”朱先生一定要填好给他们,因为监管部门盯得很紧的。
目前,朱先生跟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还在进一步沟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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