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壹否首页问答

增资扩股后债权债务怎样处理,增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意见怎么写?

发布于 2022-09-28 10:00:22
标签: 增资扩股后债权债务怎样处理,增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意见怎么写? 增资 怎么 处理意见 后果
关注者
13
被浏览
14.9k

1 个回答

增资扩股后债权债务怎样处理?增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意见怎么写?

【业务背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到5000万元,并为此修改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各股东增资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也注明在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增资。但到2009年初,某股东尚有认缴的1800万元资金没有到位。为此,出具本意见。

【法律意见】

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时间:2008年8月5日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问题,本公司年初召开了股东会,决定增资到5000万元。为此,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各股东增资截止期为今年7月31日,并因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也注明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增资。但是,北京某能源集团认缴的1800万元增资至今没有到位。为了了解没有按期增资的法律后果及补救办法,律师遵董事会秘书要求,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了咨询。咨询的情况是:

(1)当问及补救办法时,答复为:如果逾期两年以上的,可以做减资,但减资程序复杂,比如需要公告,并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可以由区工商分局企管科出具处理意见,这可能会根据情节处以5%至15%的罚款。如果逾期但没有超过两年,还计划增资的,要有股东会决议,办理延期出资变更登记手续。

(2)当问及是否还有别的补救办法,明确答复为:没有。

(3)当问及逾期两年内补足增资,是否会受处罚时,明确答复为:逾期两年内,不会受处罚。上述咨询情况与贵单位工作人员咨询情况基本一致。根据上述咨询,律师认为:章程和营业执照公示的注册资本是企业向社会负责,向社会宣示实力的法定重要方式。虽然经再三询问,工商局均明确答复,只要两年内补足增资,就不会被处罚,他们的依据也许是《公司法》第26条[6]“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不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基于谨慎性原则,且为了防止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律师认为还是要争取早些到位。因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大小要与情节相关联,逾期时间越长,情节必然越严重。关于其他股东不愿意就延期增资表态问题,根据法律精神和工商局答复,形成延期增资股东会决议是必须的,这需要向其他股东做充分解释,争取他们的配合。

【手记】

注册资本是企业向社会负责,向社会宣示实力,争取业务合作的重要法定方式,也是社会信赖企业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所以国家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规定了很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还赋予其他股东对未按期出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案某股东没有按照约定期限缴纳增资,虽然按照工商部门的说法,在逾期两年内不予处罚,但其他股东对此也是有怨言的,只是他们不愿对该股东延期缴纳增资发表意见,而是想在不破坏股东之间关系的情况下发出无声抗议。本意见出具后,该公司积极协调未按期缴纳增资的股东和其他股东于2008年底召开股东会,就增资问题再次达成共识。2009年初完成增资。公司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