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却是借出去容易,收回来很难,很容易遇到借钱不还的现象。对于借钱不还的该怎么办呢?
1.双方协商。尽可能与对方友好协商还款,达成还款协议。
2.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发律师函。如果协商、调解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4.申请支付令。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给付内容必须为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4)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后,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规定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1)起诉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注意事项:
①诉讼时效。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②收集证据。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③管辖法院。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6.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