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法~
今天聊个稍微复杂的话题——执行救济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执行救济
执行救济是指
为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
填补因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
以及当事人、案外人的申请
或者抗辩行为遭受的不法损害
恢复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果一年过去了
法院什么钱都没执行到
执行法官还总不作为,怠于执行
那我能怎么办呢?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这时,我就是在行使执行中的救济权利
注意!下面是专业知识点
打起十二分精力学习
从传统领域来看
执行救济可以被分为
程序上的执行救济与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程序上的执行救济又可以作进一步划分:
1、执行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
2、执行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者撤销,提出异议;对于法院所做的裁定不服还可以申请复议。
理论性太强?云里雾里?
没关系
小法给大家整理了24种
执行程序中常见的救济途径
直接对号入座,照着用就行
(可放大)
而实体上的执行救济则可以
按照异议的对象或者救济的对象区分为
对执行标的之异议与对执行依据的异议
实践生活中
排除执行标的执行力的异议之诉是最多的
经典情形一:
你全款买了一套房子
给了钱但还没办过户
卖房子的人在外面欠了一笔债
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这套房子去拍卖还债
你能怎么办?
当然是向法院提执行异议啊
一般这种情况是可以排除法院继续强制执行的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了
那我是贷款的,怎么办?
房子只给了首付,还能排除法院强制执行吗?
答案是:也可以排除执行,但有条件
需要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PS:买房子一定要注意审查卖家的信誉资质)
经典情形二:
“张三”欠你钱不还
胜诉后你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果法院告诉你
张三”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
就在你一筹莫展之际
有人告诉你
其实“李四”欠了“张三”一笔钱
到期了也没还
这时你可以怎么办?
——申请法院向“李四”发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
如果“李四”15日内
既不提异议也不自动履行
那么法院可以对“李四”直接强制执行
如果李四提出异议,说:
这笔钱不是欠“张三”的
而是欠“张三老婆”的
且这笔钱还是在他们结婚前就借的
若异议成立
法院就不能对“李四”强制执行了
执行程序因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直接关系各方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切身利益
所以案件会十分复杂且难推进
希望大家能学会利用法律知识维护权益
同时对执行工作也有一个正确认知
给予执行法官们多一份耐心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