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
招标方: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情况:创富融资租赁将转让资产包,以公开发布的方式招募受让企业,通过竞价评标模式确认最终受让方。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后,受让方支付对价,转让方移交资料。
开标形式:线上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名所需资料:
一、入围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关联组织,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经营范围须具备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不良资产收购或处置、信贷违约通知、银行卡通知提醒服务、法律咨询、法律仲裁服务、诉讼仲裁服务、争议解决、信用风险管理、商账风险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等;
4)企业正常经营,且不存在暴力或违法催收行为、不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违法失信等情况;
5)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过因暴力或违法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并提供相关承诺;
6)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具有在银行、小额贷款或融资租赁等行业提供类似服务项目的案例;
7)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提供一份即可)、资质证书等(均需在有效期内),(需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公章);
4) 公司简介、组织架构职能简介等(需加盖公章);
5) 管理层从业经验介绍并提供简历(加盖公章);
6) 如投标单位具备清收不良贷款的经验,可提供不少于两份与其他机构合作委外催收业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如有);
7) 如投标单位具备相关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可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或者工作执行文件证明(如有);
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