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买保险十买九坑,
绝大多数人都被保险行业给坑惨了。
本文手打超过10000字。为了写这篇文章,这段时间我把3000多个关于保险的提问重新看了一遍,深入的去了解了一下大家的真实需求:
将我做过的那些上百个险种测评的条款,整理出来仔细研读了一遍:
专门整理了市面上在售的152款重疾险的产品信息,
于是有了下面这篇文章。
文章都是精华内容,且详细准确,是我从业多年的经验汇总,请务必认真参考。
由于文章内容较长,大家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主题阅读。
当然,如果你全部都读完了。相信你一定能躲开市面上99%的坑!
目录:
1.保险公司套路大盘点(套路篇)
2.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拒赔篇)
3. 两个硬核法律保障,绝地反击(维权篇)
4. 手把手教你如何退保,立省保费5万元(退保篇)
公子曾在国内历史最长的保司做过内勤,亲眼见证过很多保险公司的内幕,
也看到公司有些刚刚毕业的小姑娘,家里又穷,还要透支信用卡买自家公司的保险,
心里不忍,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跳了出来,做一个局外人审视保险行业,
于是有了这个号,渐渐的有了一些粉丝,
信任我的朋友,会经常发保单让我参考,向我咨询家庭保险配置等。
看了几万张保单,越看越沉重,越看越生气,
买错的,买贵了,收益过低的不胜枚举...
所以今天我在这里,把我所见过的各种保险行业的套路全都罗列出来,
只想为保险行业,为大家,做点什么,无论是要进入这个行业,还是要买保险的人,希望你们有缘能够看到,避开这些坑。
看完这篇文章以后,关于保险配置,险种对比以及保单分析,退保等问题,
都可以点击我头像,给我私信留言。
由于头条私信比较多,有可能不能第一时间回复,所以大家见谅。
看到了,我都会回的。
也欢迎大家随手转发,收藏,让更多的人看到。
现在的保险行业可以说是鱼龙混杂,
楼下的大爷大妈,隔壁的小哥哥小姐姐,家里的亲戚,身边的朋友,都在卖保险。
大家为了卖出保险产品,套路层出不穷,
要不是公子足够专业,光听那些漂亮的销售话术,都够我沦陷一百八十回了。
所以这次,我们先来盘点一下销售有哪些套路。
1.销售误导
保险圈有一个很广泛的说法,叫“保险不会骗人,会骗人的都是卖保险的人”。
有些保险业务员们为了能卖出保险,那叫无所不用其极。
管他事实咋样,先吹为敬。
只要你听完爽到了,他也就起飞了。
“买保险吗?5年每天存80块,60年后直接增值到178万。”
曾经抖音有个大火的案例。
李先生的妈妈,55岁时买了一份养老险。
销售人员承诺收益6%,结果十年交了6万保5万8
也难怪李先生发出灵魂拷问“到底是俺妈养保险公司,还是保险公司养俺妈?”
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虚假承诺收益在朋友圈随处可见,
比如说下面这个:
图上的收益根本就是在信口雌黄,11%的利率,保险压根不可能做到。
这些人为了能卖出一份保险,虚假承诺,口口声声说收益能达到多高多高。
可今天给你承诺了,说不定明天自己就离职了。
当面对这些保险销售故意误导时,
听我的,条款为大。
要仔仔细细,全全面面地看条款!
口头承诺不要信,我们要的就是白纸黑字。
所有的承诺,
条条看清楚,字字有依据。
能看懂心里有数的就买,
虚假不靠谱的就不要再去碰它。
2.银行存款变保险
很多家庭都遭遇过类似的情况,
家里的长辈好好的去银行存个钱,结果回来的时候拿了一份保单。
仔细一问,说是银行推荐的理财产品,收益特别高。
殊不知,这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代销保险,有佣金提成。
比如这个例子:
2015年7月,吉林延边的石先生去银行存钱,
结果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误导、欺骗下,花67万给儿子投保了“创富一号”分红型人寿保险。
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石先生出示过书面材料,材料上宣扬XX人寿的创富一号收益率保底6.32%,今后还会越来越高。
但实际的年化收益不足4%。
石先生次年,以保险诈骗起诉,几经周折才拿回了本金和赔偿。
类似的情况比你想象的要普遍的多得多,
尤其在前些年,经常会发生这种情况。
像这种情况,一般银行跟保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虽然在监管的强要求下,很多地方都要求“双录”,但依然拦不住很多城乡结合部的银行胡作非为。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
先看清楚卖你产品的,是不是银行柜员,
别被美丽的承诺冲昏了头。
再看看自己手里拿的是个啥,到底是存了银行存款,还是买了保险,
想存钱就乖乖存钱。
3.忽略健康告知
众所周知,投保健康险时是需要先通过健康告知核保的,
通过了健康告知,才能买。
但很多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买不了健康险的,
而某些无良的销售人员为了出单,才不会管那么多,
“健康告知?这个随便看一下就行了,
没关系,没影响,两年后肯定能赔。”
可真到后续理赔的时候,人早已经不见踪影,
造成拒赔的情况,也不知道找谁说理去。
我就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例,
16年,一位A先生在好友B的劝说下买了XX福,
17年A查出萎缩性胃炎,
业务员B为了拿第二份佣金,在已知A先生生病的情况下,
以给A先生免费升级产品的理由,帮A先生直接退保旧产品,重新投保新产品。
但A先生的疾病已经明确违反健康告知,将来万一要是出险了,十有八九会被拒赔!
大家务必要清楚,健康告知非常非常重要,是保险公司判定是否要承保的重要依据。
据统计,52%的拒赔是因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
只要是故意不如实告知,以后被查出来,是会被拒赔的。
所以落实到健康告知,
一定要看!一定一字一句仔细看!
4.话术陷阱
现在的网络上,贩卖焦虑,煽动情绪,收割流量的一套操作,百试不爽。
业务员们也都是老江湖了,都自带一套话术体系,
让你觉得,你不买保险,明天就会得大病,后天就债台高筑,大后天就砸锅卖铁等等。
更有甚者,开始道德绑架,
给孩子买份教育金,就是一两个包包的钱,你不会爱包包胜于孩子的未来吧?
不会吧不会吧?
说起来保险蹭热点真算得上行家了。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能从保险的角度解读一遍。
得益于那帮经理和业务员的素质,
恨不得天天巴望着有名人伟人离世,人血馒头生就往嘴里狂塞。
也不管这种方式到底有没有用,是真的会让很多人受到触动,产生保险意识,还是不管发几次都只会引起厌恶,反正每次出事发就完事了。
获客效率低无所谓呀,反正除了被人讨厌也没有成本呀。
真是既坏又蠢。
业务员的话术,一边给你制造焦虑感,痛苦感,
另一边就是让你感觉买保险,占了便宜。
从而达到销售保险的目的。
想要不上套,还得多研究和学习保险知识,按需办事,
不要看你说什么,要看我要什么。
更多套路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因为我研究生期间,就是在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实习,发现保司的拒赔案例很少,跟外界报道的保险公司“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大相径庭。想起了这个事情,我就很困惑,
于是乎前段时间特意做了工作,从上百份核保材料和法律文书之中,我终于总结出了很多人被拒赔的真实原因:
(拒赔数据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部分表格截图)
在这之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叫做未如实告知。根据我的经验,毫无疑问,绝大多数人不知道需要如实告知,不清楚【核保】这件事情,最后才被拒赔了。
根据江苏保监会的一份资料显示,
52%的拒赔是因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27%属于条款约定的除外责任,12%属于不符合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
这再度印证了我的想法,
很多人,身体不健康,不知道要告诉保险公司,
因未如实告知,导致被拒赔。
核保环节究竟有多重要呢?
不重视核保,保险买了也等于白买,大概率是不赔的。
因工作原因,后台大部分问题一般都是由公子亲自回复的。
接触过很多类似情况,一句话不说,直接丢给你一个产品,公子产品好不好?能不能买?
产品好不好我是很清楚,但能不能买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
最起码我得知道健康状况,否则“能买”就是一句空口无凭,我也很不负责任。
我清楚很多人,可能在线下找人咨询过,
但很多代理人有个通病,生怕到嘴的鸭子飞走了,不管健康状况怎样,恶意误导核保,结果让客户买了本来买不了的产品。
这类事儿我见过太多。
这张图里展示的,是妥妥的骗保,但是业务人员还是不顾廉耻让他买了。保险和普通商品不同,不是有钱就可以买的,
只有了解并符合保险公司制定的游戏规则,才有资格参与到游戏中来。
核保条款就是保险公司制定的游戏规则。
核保条款通常包括了三个部分:投保须知、健康告知、免责除外条款
保险公司就是通过它,对你的身体状况、职业、年龄做风险评估,最后决定保不保你。
投保须知:包括保险公司介绍、产品介绍、重要告知,重要告知会说明投保要求、犹豫期、等待期、职业类别等等信息,重点看是否符合投保要求。
健康状况:健康告知是对被保险人身体状况评估,是否符合购买要求。
除外条款:指的是不保的内容,因这些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不赔,主要是为了防止“骗保”发生。
不要觉得核保条款太复杂读不懂,不懂就找专业人士帮你解读,这在信息化的时代so easy。
千万不要懈怠。
大家有相关问题也可以后台私信咨询我,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注意:
尽量远离线下核保,可以避免80%的坑
在线下核保,存在两个问题:
首先是道德风险,线下的业务员会不会让你核保,会不会正经为你提交材料,这都是会存疑的,就像前面给大家举得例子,很多业务员出于业绩压力,就不让你核保了。其次是线下核保结果被拒保,再买其他保险就难了,
线下核保一般没有预核保,你需提交个人资料和身份信息,如果出现拒保、免责等情况,会留下核保记录,就很难再购买其它保险公司产品。
那么有没有可以避免个人的道德风险,而且不留下核保记录的方式呢?
线上核保。
线上投保的优势在于,【预核保】的功能。
不论是拒保还是免责,都不会留下核保记录,也不影响你购买其它保险公司的产品。
而且这个过程,基本靠个人操作,没人能够操纵你。如果需要递交材料,再联系线上的人工核保,递交材料即可。
但不能说,线下核保完全不好。
线上找不到健康状况符合的产品,再考虑线下投保
线下的核保尺度,通常更为宽松(产品也更贵)
和线上核保“一刀切”的方式不同,线下核保更有人情味。
一些可能在线上核保吃了闭门羹的疾病,线下核保可能还有投保机会。
因为线下人工核保可以要求体检,这样保险公司对该项疾病的风险评估把握更到位,就可以做出除外、加费或延期投保的要求,这一点线上很难精确做到。
简而言之,尽量选择线上核保,如果线上核保通不过,健康不符合,再去考虑线下核保。
线上核保细节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犹豫再三,总担心保险不赔,
其实,保险的赔付没有那么难,
理赔的标准只有一个:符合条款即可理赔,
这时,有朋友会觉得:
你看那个保险条款,它又长又宽,
它坑我我也不知道啊。
到时候保险公司就是扯皮不赔,我能怎么办?
放心,如果保险公司真的耍无赖,
不得不跟他们对簿公堂,咱们也不怂。
我国有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
若是真的发生了纠纷,咱消费者是弱势方,司法会有所偏向。
一旦进入了司法环节,真正弱势的,其实是保险公司。
在看过了近千份司法判例以后,我发现司法真的是站在消费者的一方。进入司法领域,我们老百姓拥有的武器很多,
今天,我就跟大家有最重要的两个武器:
一个是两年不可抗辩,
另一个是《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
2018年,坐标苏州,
王女士和某保险公司接连打了两起官司,
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6月1日,王女士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重疾险合同,
2016年11月15日,王女士确诊慢性肾脏病5期,并于2017年3月开始透析治疗,符合了保险合同中“终末期肾病”的条款,于是王女士发起理赔,
2017年7月27日,某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进行保险事故询问,紧接着,
2017年8月1日,该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王女士在投保时未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其在之前(2014.04)因慢性肾小球炎进行过治疗。
经过两场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偿保险金:
理由有二:
1)慢性肾小球炎不是慢性肾脏病5期,合同成立前未发生保险事故;
2)索赔/拒赔时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根据“两年不可抗辩”,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属于保险事故(上述这种情况)的应当赔偿。
如果没有两年不可抗辩,或者是两年内出的险,
王女士就有可能拿不到赔付了,
两年不可抗辩的威力就是这么大。
至于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值得跟大家说一说。
1、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
所谓两年不可抗辩,指的是《保险法》第16条中的一款明文规定:
(1)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应当赔偿保险金。
(2)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而且不需要退还保费,
(3 )如果投保人因过失未如实告知,不承担赔偿但是应当退还保费。
(“故意不如实告知”,“过失未如实告知”,对于保司来说,是非常难以举证的,所以绝大多数都被判赔了。)
这意味着什么?
比如小A患有某病,像是三级高血压,本来不能买这份保险的。
但只要保险公司两年内没提出过这事情,没解除合同。那么两年后,小A得了合同里的重疾,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了。
两年不可抗辩,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为什么法律条文要这么设置呢?这条法条起源于英国,其背景在于劳苦的普罗大众,通常受教育水平较低,看不懂或不理解保险条款,在设立两年不可抗辩以后,一方面对保司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另一方面则保护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
2、两年不可抗辩到底有什么用?
这么“不讲道理”的条款,
实际上,就是为了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对消费者进行保护。
在现实情况中,
销售人员出于销售目的鼓动消费者隐瞒健康告知,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稀里糊涂买了一份保险的情况非常普遍。
而有了两年不可抗辩的保护,两年以后,消费者只要得了约定的疾病,保司又拿不出证据消费者是有意隐瞒告知的,
那么就必须赔。
接下来,我们不妨来看一下“两年不可抗辩”的一些司法实践:
案例A:
2016年4月14日,程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 等待期为180天,
2018年5月12日,程女士被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重疾范畴,
2018年5月25日,程女士按保险公司要求邮寄相关理赔资料,
2018年5月29日,保险公司照常扣除保费,
2018年6月13日,保险公司通知拒赔但退还保费,
理由为: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经法院审理,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原因有二:
1) 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2) 合同约定的重疾包括所确诊疾病,保险公司应给予赔付。
案例B:
2017年2月18日,赵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等待期为90天,
2017年7月24日,赵先生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2017年12月5日,保险公司通知拒赔解约,并不退还保费。
理由为:
“投保时未告知我公司被保险人投保前体检、诊疗、住院接受诊断或治疗情况。”
经法院审理,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原因有二:
1) 在赵先生表示其曾住过院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并未要求赵先生进行体检或者对电子版所列明病种及详细内容进行询问,当事人对询问的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2) 保险公司无法证明投保人故意未如实告知,因此法院不支持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案例C:
2015年7月8日,李女士为丈夫林先生投保了一份重疾险,等待期为180天,
两人均在合同上签名,且在健康告知第6条“是否患过…肿瘤…癌…”填写了“否”;
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林先生经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肺癌”,20日,林先生死亡。
2017年12月16日,保险公司调取A医院相关病历,
2018年2月26日,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
2018年3月7日,保险公司调取B医院相关病历,
2018年3月28日,保险公司通知拒赔解约,并不退还保费。
理由为:
在投保(2015年7月8日)前的2015年5月4日,林先生曾被明确诊断为肺癌,不符合重疾赔付条款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且首次发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经我们查核属实确实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中“首次”的要求。
经法院审理,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理由有二:
1) 保险法赋予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应在30日内行使,过期依法消灭;
2) 投保人申请的是身故保证金而非重疾保证金;
3) 两年不可抗辩。
关于两年不可抗辩还有很多案例,
公子翻了上百个案例,可以说两年不可抗辩的法律效力是非常夸张的,
绝大多数符合两年不可抗辩的情况都能赔(不能赔的我后面讲)。
两年不可抗辩的出现,使保险公司“店大欺客”几乎成为历史,实实在在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么,既然两年不可抗辩这么厉害,我们可以不看健康告知买保险吗?
3、两年不可抗辩是万能的吗?
由于两年不可抗辩的条款存在,
很多人在销售的时候为了卖出保险,一直鼓吹不需要健康告知,熬过两年保险公司一定会赔。
这种想法是十分有问题的!
问题两点:
1)两年内如果患病怎么办?
不如实告知,在两年内患病,怎么办?
这无疑是把风险点丢给了消费者。
万一得了病,难不成为了赔偿拖两年不治病?
两年内得病,保险公司是完完全全有理由拒赔的。
即便拖过了两年,只要两年内确诊或出现病征,保司也有概率是有权拒赔的。
曾经就有过先例:
谭先生某天身体不适去医院做了检查,随后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重疾险30万保额,
在一年内,谭先生确诊身体出现了肝硬化,
但他并没有立即和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是在两年后以确认癌症为由才和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之后保险公司因为被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并且在一年内患病为由拒绝了谭先生的理赔要求,法院最终也支持保险公司的做法。
所以说,一旦两年内患病,保险公司只要查到了不如实告知的情况,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同了。
不仅不赔偿,还有大概率不退保费。
如果抱有侥幸心里,钻法律的空子,
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2)两年不可抗辩不赔的情况
不可抗辩是万能的吗?只要两年熬出头,就一定能得到理赔?
当然有不可适用的情况!
就像前面所诉,如果故意不告知等主观恶意明显的,两年不可抗辩是不顶用的。
就比如,投保时重疾已经发生了,两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有理由拒绝赔偿或者取消合同。
来看一则案例:
2016年刘女士在市人民医院因发现左乳肿块,住院治疗一年。
2016年6月出院诊断:左侧乳房癌
2016年7月份刘女士投保某重疾产品缴费9000元。
今年因乳腺癌申请报案,要求正常赔付。
刘女士明知已患重疾,仍隐瞒病情投险,属于恶意骗保行为,这种情况即使过了两年抗辩期,保险公司也有理由拒绝赔付。
因此,不可抗辩条款虽然对消费者的要求非常非常宽松,但是也要建立在诚信投保的基础之上,
如果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投保人主观上恶意欺骗保险公司隐瞒实情,不可抗辩条款则不适用。
在选择产品时,符合健康告知,能买则买,不能买就不买。
诚信这件事情,对买保险或是卖保险的人来说,都是最低的底线。
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最近这两年,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蓬勃发展,让很多人意识到之前买的保险并不合适,
无数人都在纠结,要不要退保。
比如:
比如:
再比如:
但比较尴尬的是,退保就会损失一部分钱,而继续交,则会损失更多钱。进退失据,这份保险宛然成了一个烫手山芋,怎么处理都不合适。
好好的一份保险,为什么会退呢?总结了一下,大概可以分为下面几个原因:
1)买得太贵
据统计局数据,去年人均月收入2561,中位数2210,这意味着全国有一半的人每个月收入不到2210,比我们以为的要少很多。但就目前市面上90%的保险产品而言,其保费通常是绝大多数人群月收入的好几倍。
我找了市面上最主流的10款重疾险,隐去名字,只展示其价格对全国月收入中位数的倍数,可以看到,大家能买到的重疾险普遍都在七八千一年,这个保费需要普通人不吃不喝攒好几个月才能交得起。
买这么贵的保险,交一年两年还受得了,可是一交几十年,难免家庭有遇到波折,收入出现下降的时候,就比如像今年这种情况,有些人失业了,或者收入下降了,我们买的保险就从保障变成了家庭生活的负担。于是,很多人就会考虑退保。
2)买到的保额太低
普通人抵御重大风险就两种方式:存钱或者买保险。一场大病,比如癌症、心脏病等、一治治几年,花费数十万,期间养病,没有收入。如果要普通家庭提前存够这几十万来防范风险,90%的家庭都做不到,但每年花点小钱,买份保险,遇到大病的时候直接赔几十万,完全可以支撑我们度过这灰暗的几年。
但是,很让人遗憾的是,绝大部分的人买到的保额,都太低,5万10万的,很难在风险来临时起到作用。
上图是我从19年各家保司的理赔年报里面整理出来的,像平安人寿、阳光人寿这样的大保司,市场份额占比大,客户群体的重疾理赔额基本代表了整个市场的水准,数据显示,市场上绝大部分人重疾保额只在10万不到,这数目相对于癌症、心脑血管这样的高发重病而言,10万的保额简直是杯水车薪。
每年交七八千,买到的保额却不够用,解决不了风险还烧钱,很多人也便产生了退保的想法。
3)保障太差,条款有“坑”
对于买保险的人来说,恐怕最接受不了的就是辛辛苦苦规规矩矩交了几十年钱,最后出险的时候告诉他条款里面没有,不给赔。但是正如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保险条款玩的是“文字游戏”,差几个字就可能造成“赔”或者“不赔”的差别。如果很不幸买到了不合适的产品,条款有明显的瑕疵。那么,我们也不得不退。
4)买到的保险,用不上
还有一种情况,我们的保险,根本用不上。很多人不知道各种保险有什么用,这些作用是否重要,是否是自己需要的,
比如给孩子买寿险,这就属于典型买了用不上的情况。保险法早就规定,如果父母给孩子投保寿险,10岁以下最多赔20万,10-18岁最多赔50万,
所以绝大多数的终身寿险,它的条款都是这么样的:
18岁前只赔保费,交多少钱赔多少钱。
简而言之,给孩子买了寿险,孩子身故,赔一笔钱,他都不在了,还能用上吗?这笔“为数不多”的钱赔给父母?这还是父母给孩子买寿险的初衷吗?所以,给孩子买寿险就是浪费钱。像这种用不上的保险,也不得不退。
5)没有进行如实告知
很多人的健康状况,本来是不能买保险的,但是在买保险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需要健康告知,销售人员也有意或无意得隐瞒这件事情。
但实际上是为自己以后理赔的时候埋下巨雷,因为一旦保险公司查到你以前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是有权拒赔并解除合同的。那这么多年也就白交钱了。公子就接触过大量类似的情况,如此这样,也需要退保。如果遇到了上述这些情况,就可能需要退保,那么这份保险该怎么退呢?
既然讲到要退保,我们就来看看要怎么退保。
具体来说,退保分两步:
1.首先要认真考虑有没有必要退保:
退保是大事,翻出我们手里的保单,首先要考虑有没有必要退保,我把需要考虑的点整理了一个表格放在下面,可以直接看表格:
1)考虑经济损失。
退保有经济损失,但不同时间退保,损失可大可小。
在犹豫期退保,0损失或者损失非常小。所谓犹豫期,就是在投保人亲自签收保单那天算起,可以有10-15天的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在这个期间,投保人要退保,保险公司一般会全部退还已经收取的保费或者扣掉几十块的工本费后退还,所以,在这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退保基本是0损失。
在犹豫期后退保,损失很大。过了10-15天的犹豫期以后再退保,一般就只能拿回来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了。所谓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公司运营每一个保险产品,都是有成本的,退保时我们所交的保费需要扣掉这些成本才能还给我们,如果扣完成本我们的保费还有多余,会连同这部分保费产生的利息一起还给我们。
而长期险退保,前几年的现金价值都不高,只能拿回一点点钱,这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因而,如果我们需要退保重买,那么就需要仔细算下是不是划得来了。等等,会帮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计算。
2)考虑身体状况
买的时候是健康的,但是随着年岁日长,可能身体有了各种小毛病,这时候退保,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