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壹否首页问答

法院执行人寿保险最新规定,法院执行财产包括保险吗??

发布于 2022-10-06 10:00:51
标签: 法院执行人寿保险最新规定,法院执行财产包括保险吗?? 法院 执行 人寿保险 最新
关注者
18
被浏览
81.9k

1 个回答

老赖老赖,人人“喊打”。有钱不还,有无办法?

很多人面对老赖,会选择起诉来拿回自己的钱。但是胜诉容易,执行难。但是如果老赖有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

甲先生为浙江人士,在杭州工作,是个月光族,其父亲希望他日后能有高质量的生活,为他早早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甲先生作为被保险人 ,每年可以领取到3万元的生存年金。2021年7月,甲先生在与朋友聚餐后,执意要自己驾车回家,路上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对方车上二人重伤。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这场车祸,甲先生负全责。法院判决甲先生赔偿对方车辆及人员的全部损失,但在执行过程中,甲先生以自己是月光族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赔偿。后经法院查明,甲先生每年都会从某保险公司领取一份3万元的生存年金,已领取5年整。

问题来了,法院可以执行甲先生作为被保险人获得的生存年金吗?

【分析】

关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规定各省份略有不同,我们来看其中的三个省份。

一、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规定,投保人购买传统型、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依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均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二、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规定,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依保险合同可确认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及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

三、如果根据《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规定,对被执行人所投的商业保险,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并处分被执行人基于保险合同享有的权益,但不得强制解除该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保险公司和被执行人对理赔金额有争议的,对无争议的部分可予执行;对有争议的部分,待争议解决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可以看到,以上三个省份对于保险金被执行的说法不同,但是结论相同。也就是本案甲先生的案件出现在以上三个省份时,已获得的生存年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

【裁定】

本案件经浙江省某人民法院调查,甲先生作为保单的被保险人,每年可以领取3万元的生存年金。由于每年领取的3万元已经到了甲先生手里,属于甲先生的财产,与其他财产并无区别,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甲先生领取的年金,将其赔付给了受害者。

【启发】

当然,各个省份的具体法律规定还是以地方为准,虽然国家法律大于地方法规的,但我国法律规定,除非地方性法规严于国家法律规定的,依照地方性法规规定。这也是为什么相似的案件在不同省份判决结果不同的原因。

那么除了生存年金等收益型保险,被领取了的身故保险金在受益人欠债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被执行吗?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身故受益人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责任财产,如果对外负债,这笔身故保险金与受益人的其他财产并无区别,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本期内容到这里,下期再聊!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