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不能直接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各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被注销的公司必须对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财产赔偿。
但是如果联系不上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注销。
申请强制注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连续两年未召开股东会或管理层会议,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股东表决时未达到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连续两年未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
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管理障碍,如股东大会机制失效、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有效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等,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的。
1、公司为在营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2、对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股东,应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信中要注明: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 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3、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内容为:XX(股东姓名)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4、在报纸中通知股东开会日期的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注:成立清算组时间要与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日期为同一天)。
注销公示期结束后,再次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信中要注明: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确认清算报告等公司注销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5、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内容为:XX(股东姓名)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确认清算报告等公司注销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销公司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