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依据: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38 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金〔2020〕25 号)相关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借款人范围: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 213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
(2)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或贷款发放前 12 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以上,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3) 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5)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资格审核→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审核→拨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