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范围内,凡具有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的个人(不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信用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授信额度为5万元-5000元不等,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及担保情况而定。该产品无需抵押、质押,仅凭客户的个人信用即可获得贷款。
借款用途包括购买住房、装修住房或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等。
产品特色:
1.手续简便快捷:只需客户提供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2.放款速度快:3个工作日即可到账;
3.利率低:执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55%;
4.还款方式灵活多样,可选择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
5.办理流程简单便捷;
6.提供上门服务;
7.提前结清无罚息;
客户需提供的资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婚姻证明;工作收入证明;(年收入6万元以上);房产证明(房产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我行进行调查审核后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60周岁之间;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3、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他的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对以虚假信息骗取我行为其办理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的客户以及存在以下情况的客户将不予受理:伪造学历;伪造职称资格;冒名顶替他人签字办贷;利用假身份证件骗贷;利用假离婚证骗贷;通过中介或以其它形式代办申请业务的人员。对于因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归还本金的借款人可适当展期一年至二年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