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申报书
申报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
1.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2. 申报书正文;
3. 附件。
其中,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关参考提纲,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二、申报书应编辑目录,并按目录所列顺序,对应页码书本形式装订成册,不接受资料补充。
三、需要注意的是,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主要内容涉及到企业基本信息情况,人员,近三年企业所获国家、省、市奖励情况,服务型制造的主要做法,近三年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及完成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等。
五、申报书正文提纲内容主要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经营管理、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等基本情况;
2. 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 核心产品关键性能、加工工艺、技术实力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位置及地位。
(二)、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1.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的领域,介绍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情况;
2. 企业服务型制造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建立、组织构建、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环境保障等);
3. 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基础条件(软硬件设施条件、研发创新情况、已获得的省级以上立项计划、奖项等情况、合作单位情况、相关资质等);
4. 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服务型制造人才队伍建设;
5. 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采取的措施、典型案例、示范性特征(针对申报领域)、近三年服务型制造相关投入、开展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不少于3个)、实施过程内容、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6. 企业未来五年开展服务型制造发展规划。
六、参考附件
1. 营业执照(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财务报告的附注等其他部分无需提供),复印件上须清晰显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章,并附有二维码;
3. 商标注册证书;
4. 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5. 2021年度企业综合服务收入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部门统计的服务收入明细并盖企业公章);
6. 近三年有关服务型制造项目合同、投入及服务型制造成果等复印件;
7. 近三年企业所获的国家、省、市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8. 专利证书清单及证明材料;
9. 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