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与化解资金风险,规范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近期,我中心持续开展逾期清收专项行动,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中心坚持“谁放贷谁催收、双重主体、专人负责、定期报告”的原则,健全落实贷款逾期风险评估分级制度,针对借款人不同情况,逐笔建立逾期贷款清收台账,明确催收责任人,多措并举,逐个击破。针对逾期1-2期的,采用电话催收;针对连续逾期3-5期的,采用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再次催收;逾期期数达到6期及以上期数的,在确认采取各种催收方式无效的情况下, 中心监督管理部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今年以来,我中心已收回多笔逾期贷款,移送案件判决胜诉2笔,正在审理3笔,准备诉讼24笔。
下一步,我中心将在强化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解决历史遗留逾期贷款问题,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_市住房公积金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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