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一)基本概念
流动资金贷款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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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分类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指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
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 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分类方式很多,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分类。工商银行流动资金的贷款分类,包括营运资金贷款、周转限额贷款、临时贷款、法人账户透支、搭桥贷款、备用贷款等。
(三)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策。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对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四) 管理规定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