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为缓解全区个体工商户
和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七星关区人社局
推出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最新政策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如果你有资金需求
赶紧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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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1.在七星关区辖区内创业的个人,18-60周岁,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以下人员:
(1)持《就业创业证》先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凭营业执照、网店链接、交易流水认定);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注: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2.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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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地居住时间满足一定年限(至少一年);
(2)持有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
(4)借款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接受经办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贷后监管;
(6)经办部门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小微企业申请担保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时间满足一定年限(至少一年);
(2)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3)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照;
(4)提供新招用人员就业岗位的真实性印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册及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凭证、考勤记录等);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6)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在岗3个月以上,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
(7)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8)接受经办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9)经办部门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担保贷款:
(1)从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或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2)社会经济活动中信誉状况不良的;
(3)其他按规定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情形;
(4)已经享受过三次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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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业担保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用于支持我省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材料等五大新型产业内的创业项目,以及具有扶贫带动效应的产业项目和“三变”创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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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付息方式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 其他地区利率上浮不超过LPR+150BP。
具体贷款利率在规定的利率标准内,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其中,低于一年期(含一年)的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参照一年期LPR确定;超过一年期的贷款,由借贷双方协商选择参照一年期或五年期LPR,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LPR给予相应贴息。
4.创业担保贷款实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计息时间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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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七星关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书》、《七星关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夫妻双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对象的证明材料(见七星关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料清单);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员工属于贷款扶持对象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4)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册及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凭证、考勤记录等;
(5)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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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与审核
1.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的初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申请人在创业地各乡镇街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的初审,各乡镇街道初审并加盖公章,于每月月底前将《七星关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书》《七星关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批表》《七星关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台账》及相关资料送区人社局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以小微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的由小微企业业主直接到区人社局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
2.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的复审:
区人社局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时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资料返回各乡镇街道继续完善,对不能按要求完善的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告知申请人并将资料退回给申请人,复审通过的资料提交区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和审批表等相关资料移交经办银行;
3.经办银行收到通过资格会审的申请书和审批表后进行贷前调查,调查通过后进行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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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资料清单
办理方式:详情请到各镇乡办社保分中心咨询办理。
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排:陈美 责编:顾巡 邱迪
校核:薛占伟 审发:常海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