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顾名思义就是申请人以自己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虽然能上市交易的商品房,都可以作为抵押物去银行申请贷款。但不同房屋类型(住宅、公寓、安置房等),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其实是有区别的。
这个区别主要体现在抵押率(决定贷款额度)、银行接受度两个方面。
一、可贷额度
一般情况下,住宅可贷房屋估价的7成。比如一套评估价200万的住宅,抵押贷款可以贷140万。
如果抵押房屋是按揭房,则需要在该额度的基础上减去房贷的未还本金。比如这套房子还有40万房贷未还,则抵押贷款可贷额度就只有100万。
安置房以及70年产权的公寓,可贷额度基本和住宅一样。40年产权的公寓、商铺、办公楼等房产,一般能贷房屋估价的5成。还是和住宅一样,有按揭的话需要扣除房贷未还本金部分。
二、银行接受度
银行对抵押物的接受度,其实和抵押物的可流通性有关。什么意思呢?就是房子越好买,银行就越喜欢。
这很好理解,银行是出于违约风险的考虑:万一借款人还不上贷款,那拍卖抵押物将是银行收回欠款最后的退路。如果抵押物不好出手,那银行收回欠款的时间就会被拉长。
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很容易得出银行对各种抵押物的喜好度:
住宅>70年公寓>安置房>商业地产(公寓、商铺、写字楼等)
当然,凡事无绝对。如果你的商铺是热门地段的一楼底商,一样有银行喜欢;如果你的住宅是房龄二三十年的“老破小”,很多银行也不能接受。
对于公寓性质的房屋,能接受的银行较少,而且一般是只接受“三通”(通水电气)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