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伟说财经
终身学习者,乐于思考与分享,关注成长型公司的营销和用户战略,聚焦行业分析和产品力建设

 3年前加入壹否

文章
563
回答
-11
关注者
0

什么是代理退保?

最近这两年,关注保险的人都会频繁看到一个词「代理退保」。但这些表面上说这帮你全额退保的好心人,实则是通过代理退保谋取高额手续费,打着“专业保险中介”名义指使消费者进行保险恶意投诉。

平安保险人工客服电话,平安保险的投诉电话有用吗?

也因代理退保者必须完全控制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单信息,账户信息等,以保证自己获得高额手续费。投保人不仅会失去保险保障——保单被退,出险就只能自己受着了。还可能因不法分子获得了投保人全部授权,个人资料、账户信息均已泄露而造成征信受损,很多受害人的信息被用作民间借贷等,最后的贷款只能自己偿还。所以关键时刻还是要认准平安保险投诉电话。

代理退保都有哪些陷阱?

陷阱第一步:非法“代理退保”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短视频等渠道,冒充保险业内专业人士骗取信任,打出“代理退保”“全额免息”等幌子,发布帮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退息、修复征信等“成功”案例,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

平安保险人工客服电话,平安保险的投诉电话有用吗?

陷阱第二步:利用消费者想要急切退保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险合同、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

陷阱第三步: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伪造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诉举报模板、话术,以消费者代理人身份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险入陷阱后及时脱身

沈小姐接到一个自称平安保险人李某的电话,称其原代理人已离职,其名下的某险种存在问题,遭多人投诉,需沈小姐处理一下。

后来经过线上沟通,李某建议沈小姐将名下保单置换成其它保险公司产品。因沈小姐经常看到自己的平安代理人在朋友圈发布的“代理退保陷阱”,反欺诈意识较强,多次质疑李某身份,李某最终承认自己非保险公司人员,属于第三方机构,自己在多家保险公司都有工号,也可为其制定更全面的保障计划。

平安保险人工客服电话,平安保险的投诉电话有用吗?

李某称自己本次为沈小姐申请了特殊补贴,只需将个人保险信息告诉他,便能为沈小姐申请全额退保。在联系了自己的平安代理人后,沈小姐果断意识到李某是诈骗人员,严厉拒绝并以报警威胁,李某这才挂断了电话。

平安保险投诉电话有什么用?

现在各种骗局防不胜防。大家可以增强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如果有想要退保等需求,可以第一时间拨打平安保险投诉电话,会有专门的负责人7*24小时人工一对一服务,随时解答消费者的任何疑问。

对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来说,缴费金额每年都在上涨,停缴还是继续缴,每时每刻都在做艰难的抉择,坚持缴费有困难,停缴了又觉得很可惜。

一位网友这样给我留言:我是一名女性,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费,今年42岁了,社保交了6年,55岁可以退休,现在马上又该缴费了,不想继续交了怎么办?

下面由【小强财艺】进行分析:

社保交了三年不想交了怎么办?42岁开始交社保交不满怎么办?

建议继续缴费

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确实是55周岁退休,如果是男性,只能到60周岁退休,这位网友说得很对。如果不停止缴费,需要继续缴费13年才能办理退休,13年加上6年,退休时累计缴费19年,满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15年的规定。

网友的想法虽然能够理解,但停缴不可取。退休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是退休人员今后养老保障的经济来源,是退休人员有尊严地过着养老生活的经济支撑,虽然有可能依靠子女也能有好的养老生活,但如果子女的经济条件也很差或者子女不孝顺,长时间地过着手心朝上的日子也会让人心里难受,退休后有养老金和没有养老金,往往会有天壤之别。

社保交了三年不想交了怎么办?42岁开始交社保交不满怎么办?

站在这位网友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又觉得网友的想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等到退休,还需要缴费13年,按照每月800元每年9600元计算,13年需要缴费12.48万元,如果每月缴费1000元每年1.2万元计算,13年需要缴费15.6万元,这还不考虑今后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带来的保费增加额,即使按照累计缴费15年考虑,还需要再交9年,费用也不算少,最少也需要8.64万元。

社保交了三年不想交了怎么办?42岁开始交社保交不满怎么办?

此外,目前还有一个延迟退休的问题,政策还没有完全明朗,估计等这位网友真正退休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延迟,55岁的时候可能办不了退休手续,如果最低缴费年限也延长,那需要缴的费用就更多了。

不算延迟退休,在现有缴费水平下,55周岁退休时每月养老金在1500元左右,如果和个人每月缴费水平对比一下,1500元的养老金,差不多有一半是属于个人每年缴费的金额,缴费15年,大约8年左右能够回本,55周岁退休,65周岁之前回本是有保证的,如果能活到八十岁,那就纯赚15年的养老金。

社保交了三年不想交了怎么办?42岁开始交社保交不满怎么办?

如果真的停止缴费,前面缴的6年社保基本上就打水漂了。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所交费用只有40%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如果6年累计缴费6万元,只能退给个人2.4万元,而且还不是想退就能退的,必须达到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退款。

网友看法

一位网友说,不能停缴,即使停缴后把节省的钱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养老并不靠谱。退休后没有养老金,银行有20万存款,如果孩子想买房需要用钱,给还是不给?这就难办了,给了就没有养老钱了,不给,那可是自己的孩子,左右为难。没有20万存款而有养老金,每月可以从养老金中资助一点,不但孩子们没有意见,而且还会很感激父母。

社保交了三年不想交了怎么办?42岁开始交社保交不满怎么办?

另一位网友说,自己的大姨,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本来有机会补缴社保,交几万就可以退休了,但儿女们觉得大姨有病可能活不了几年,一下子交几万不划算,最终没有补交,结果大姨虽然身体不好,但20年过去了,大姨依然健在,儿女们都后悔不已。

有位网友忠告说,一定要继续缴费,如果手头不是特别紧,还要尽量多交,现在也许觉得缴社保不如把钱存银行好,到了60岁就知道养老金比银行存款好多了。

本期话题:如果你是这位网友,是继续缴还是停缴呢?

案件详情

2020年3月31日,高山入职北京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山从事会计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从2020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0日,试用期为3个月。

2021年2月26日下午,高山与部门领导刘水发生口角,引起冲突过程中高山称“不干了”并报警。自次日起,高山未到公司上班。

高山分别于2021年3月3日、4日和5日通过钉钉管理系统向刘水提交2021年3月1日至3月9日的病假申请。

刘水于2021年3月5日在系统中回复:“你不用提请假申请了,你这两天来交接工作就行啦”“一月份的税报错啦,今天审计的来调2020年12月的凭证,数也对不上”“2020年9月的凭证数也对不上”。高山问:“交接工作就行啦是什么意思?公司要辞退我吗?辞退我,你得正式点,出书面通知!”刘水回复:“不是辞退,是工作重大失误开除”。高山回复:“我请假不能上班:一是因为上班时间因工作腰扭伤……”“2021年2月26日发生肢体冲突,我已提出了辞职”,但因刘水已将高山从联系人中删除,该两条信息未能成功发送给刘水。

2021年3月5日21:10,高山通过微信向刘水发送信息:“2021年2月26日发生肢体冲突,我已提出了辞职”。刘水回复:“别在这无理取闹啦,你辞职也要有交接的,而且你财务上存在重大过失,你要处理的”。

2021年3月9日,高山在微信中收到公司前台向其发送的落款日期为2021年3月1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为:“鉴于您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微信提出离职申请,予以批复,本单位同意2021年2月26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您接到本通知后10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021年3月12日,高山向刘水发送短信消息:“刘总:我下周一下午(3月15号)到公司交接工作并取回个人物品……”。

2021年3月26日,公司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确认与高山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仲裁委以公司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庭审中,高山称其在2021年2月26日发生口角时遭受到主管上级的威胁殴打,为了保护人身安全,才说出“不干了”这句话,只是为了和公司协商解决纠纷,不是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其于2021年3月5日在微信中称2021年2月26日已提出辞职是因为刘水威胁其工作存在重大过失,要将其开除。

刘水在庭审中称其于2021年3月5日在钉钉系统中称要将高山开除是其认为高山工作存在重大失误,按自动离职处理过轻。

跟领导吵架不干了工资能拿上吗?跟领导吵架了要辞职吗?

一审判决:仅凭单句话语不能确认高山是明确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关于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公司认为高山在与刘水发生口角当日称“不干了”是作出辞职的意思表示,而高山对此予以否认。因现有证据无法还原高山与刘水在发生口角时的全部对话,仅凭单句话语不能确认高山是明确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抑或只是情绪激愤下说出的气话。且从高山其后在钉钉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的行为表现来看,其并无即刻离职的意向。

高山与刘水二人在发生纠纷后的对话难免带有情绪,其二人对于高山是离职或是被开除的争论不宜作为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依据。

综上,公司要求确认其与高山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上诉: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确认我公司与高山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事实和理由:

1、我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的《会计交接单据》充分证明高山已经于2021年3月15日在我公司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并取回了个人物品,且该证据手机短信聊天记录的内容能够完全对应,高山也当庭认可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另外,高山于一审提交了其向仲裁委提起另案劳动仲裁的仲裁文件,该仲裁文件的仲裁请求包括“要求我公司向其支付截止至2021年2月26日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事实和理由中也明确写明“被迫离职”。

2、一审判决片面认定高山2021年2月26日声称“不干了”不构成辞职的明确意思表示,且认为“高山与刘水二人在发生纠纷后的对话难免带有情绪,其二人对于高山是离职或是被开除的争论不宜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而未能结合高山后续言行进行全面审视,由此直接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错误。即便如此,那么高山于2021年2月26日之后即未上班、其主动提出办理离职交接并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及后续以劳动合同解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的种种行为也完全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依据。

3、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故高山于2021年2月26日向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我公司当即表示同意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事实已经成立。即使其事后反悔,也不能据此否认解除的效力。一审判决以高山其后在钉钉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行为表现,认定高山无即刻离职的意向,从而否认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观点不能成立。退一步说,即使一审判决的观点成立,高山有权以于3月3日、4日、5日的请假行为撤销其在2021年2月26日的辞职,那么高山在请假不成的情况下,后续于2021年3月5日通过钉钉管理系统和微信重申确认其已经于2021年2月26日辞职的事实:“2021年2月26日发生肢体冲突,我已提出了辞职”也已经构成再次做出辞职的明确意思表示。

二审判决:“不干了”发生的语境系发生冲突期间,不足以认定高山当时明确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二审法院认为,综合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公司与高山的劳动关系是否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

公司上诉主张高山2月26日与刘水发生冲突时作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其亦于此后多次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应于2月26日解除,并提供相应证据欲以证明。对此本院分析如下:

首先,该日高山所称“不干了”发生的语境系高山与主管上级刘水发生冲突期间,在现有证据无法还原双方发生口角时的全部对话以及此后高山提交请假申请的情况下,该句话语并不足以认定高山当时明确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其次,高山虽于3月5日微信告知刘水其已于2月26日提出辞职,但此前其提交有病假申请,且在与刘水沟通中,刘水明确回复高山“不是辞退,是工作重大失误开除”。刘水在收到上述微信后回复高山不要再无理取闹,且要对高山财务上存在的重大过失进行处理。

再次,3月9日公司向高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载明高山应在收到通知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根据录像视频和双方陈述可知,3月15日双方系就工作交接以及离职时间、工资、社保和工伤截止日期进行协商,此间高山虽有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月26日解除,但其确认的同时亦强调自己2月26日系被迫提出离职,并明确主张因被迫口头提出离职未得到回复,故准确时间应为3月5日,且提出工资、社保和工伤截止日期应为3月9日或10日。故根据该录音证据中高山所述内容,虽可以确认高山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但并不能据此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

最后,综合本案证据情况和上述分析,公司主张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于2021年2月26日解除,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1)京02民终16213号(当事人系化名)

转自:劳动法库

来源: 山东高法

近年来,随着金融服务模式的不断发展,金融乱象时有发生。而在保险行业,以“代理退保”名义进行恶意投诉的现象,更是严重破坏了保险行业的金融生态。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对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及社会稳定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非法“代理退保”要当心,理性投诉要牢记

其实,政府也在不断打击“代理退保”的非法行为。针对“代理退保”行业乱象,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等文件,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非法“代理退保”要当心,理性投诉要牢记。一是了解保险,理性购买、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二是认清资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保险业务;三是理性投诉,拒绝非法“代理退保”行为,警惕“代理退保”的多方面风险隐患;四是保护隐私,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平安保险最怕投诉电话,平安保险如何投诉?

三到位一处理,彰显大企风范

在打击“代理退保”的非法行为上,平安作为大企业也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对于客户反馈的问题,平安人寿始终秉持“三到位一处理”的方针,及时、主动与客户沟通联系,掌握客户实际诉求,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其中,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平安人寿要求服务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解决到位;对于不了解保险权益要求退保的客户,投诉处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进行讲解和科普,确保客户充分掌握自身保障情况;对续保上有实际困难的客户,平安也充分尊重客户意愿、为其提供所需要的帮助;而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平安也在第一时间依法处理,尽可能避免造成客户损失。

平安保险最怕投诉电话,平安保险如何投诉?

紧抓理赔,让客户无后顾之忧

最后说说所有退保人在退保时都会提到的理赔问题,毕竟大家买保险就是为了在需要钱时能得到及时的理赔。一直以来,平安人寿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主动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提升理赔时效,从标准案件3日赔付、到标准案件2天赔付、再到闪赔、重疾先赔特案预赔服务,坚持为客户带来“简单便捷、友善安心”的理赔服务体验。2020年,针对客户治疗费用高、负担重等痛点,平安人寿还重磅推出了 “智能预赔”服务,真正实现了“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有效缓解了客户就医的经济压力。

平安保险最怕投诉电话,平安保险如何投诉?

所以广大消费者遇到问题后,第一时间一定要要找到平安官方,如实说明自身的状况,有问题公司会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到位;没有问题平安也会拿出理由给消费者解释到位;有特殊情况的客户平安也会尽力给予帮助。

人生就像一辆不会回头的长途汽车,而它一生一定会在4个车站停留,那就是“生、老、病、死”。我们要提前做好万全的准备,尽可能地评估途中可能发生和必然会发生的风险,合理规划保障,更要持续交费,延续保障,让我们有享受更好人生品质的资本,安全驶向下一个站点。

异地交社保后转回户籍所在地首先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等材料在调出的社保局申请即可。此外,异地的社保可以申请退费,但并不能将所有缴纳的费用退还,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公司社保的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


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无需个人缴纳的


异地交社保后怎么转回户籍所在地?异地交社保后转回户籍所在地怎么算?


综合保险和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1.包含的保险类型


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缴纳费用的时间


综合保险费的缴纳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次应当缴纳三个月的综合保险费。社保是单位在办理好以后,每个月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进行缴纳,缴纳具体的时间由所在地社保缴纳时间为主。


3.缴费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综合保险主要是用人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


4.报销比例


5.老年补贴发放


综合保险是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而社保主要按月发放。


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专业律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典型案例

据统计,养老诈骗以诈骗、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最为典型。

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8%,人口规模已达2.64亿。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龄消费市场也迎来蓬勃发展,老年人的消费观念正在更新,消费意愿和能力也在增强,消费需求结构也发生从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当老年人在追求高品质晚年生活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目光投向老年群体养老新领域,导致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于2022年4月在全国启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系统梳理了近五年来养老诈骗刑事案件总体情况,发现主要有八种常见类型:包括“投资理财”骗局、“以房养老”骗局、“保险代办”骗局、“文玩收藏”骗局、“养生保健”骗局、“街头迷信”骗局、“黄昏恋”骗局以及“关爱帮扶”骗局。

案例一:补缴社保办退休,“靠谱”熟人不靠谱

刘先生原来是北京某机厂工人,1998年下岗待业,社保就没有继续缴纳。眼看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补缴社保、领取退休金成了刘先生的“心病”。某天刘先生与表妹聊天,表妹表示自己是某国企下属中心的会计,曾听中心经理王某说可以帮人补缴社保,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刘先生听后觉得亲戚介绍肯定“靠谱”,便按刘某要求将2.5万元交给王某。一个月之后,表妹告诉刘先生,王某已经帮助刘先生办理完成社保补缴,但经刘先生向社保中心核实,自己的社保仍处于断缴状态。刘先生要求王某返还2.5万元,王某却以“领导班子改制”和“中心与街道有经济纠纷”等理由推托,安抚刘先生“肯定没问题”,但后续刘先生多次催促办理社保或者退还2.5万元,王某均表示“正在办理中”,无法退款,刘先生这才意识到事有蹊跷,遂报警。

经查,王某以通过中心补缴社会保险费为由,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7.9万元,实际上王某并不具备为他人补缴社保的条件和能力,其仅通过中心为3名被害人以员工身份缴纳了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4000余元,剩余7.5万元均用于王某个人消费,王某于案发后全额退赔3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逐渐完善和日趋普及,人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有些即将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因“未参保”或“断缴”而无法每月领取退休金和报销医疗费用,这无疑会给家庭增加不小的负担。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希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和减轻家庭负担的心理,以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等名义实施诈骗。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是典型的“保险代办”型诈骗,且数额较大,法院结合王某所具有的自首、如实供述以及全额退赔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应提前了解当前、当地的相关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到社保、税务等政府部门办理。切勿轻信他人“有熟人”“有门路”能帮助一次性补缴的承诺,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

案例二:黄昏恋遇“部委干部”,人财两空长叹息

北京的张阿姨自女儿成家后便一直单身独居,某天通过网络以征婚交友的方式结识了一位王先生,王先生自称是北京某部委干部,也是单身多年。张阿姨觉得王先生个人条件很不错,两人一直通过QQ聊天,从未见面,但很快便谈婚论嫁。后来王先生告诉张阿姨部委干部结婚需要政审,二人婚后他还可以帮张阿姨的女儿解决部委工作编制,但是都需要用钱“打点”,自己工资又暂时取不出来,让张阿姨先给些钱,张阿姨有些迟疑,但王先生许诺婚后自己名下的一百多万元都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张阿姨便打消疑虑,先后通过现金汇款和银行转账给了王先生十余万元。后来突然有一天,王先生的秘书“小孙”与张阿姨联系,称王先生因突发急病住院,让张阿姨先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和住院费,张阿姨心急如焚,分几次给了“小孙”十余万元,并多次提出要看望王先生,但“小孙”以各种理由拒绝张阿姨的探视,张阿姨至此才有些怀疑,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王某实际是一名家住江苏的无业人员,虚构“北京某部委干部王先生”和“秘书小孙”的身份,一人分饰两角,编造“结婚政审” “解决工作编制”和“突发急病”等理由,骗取张阿姨共计29万余元。不仅如此,案发后王某还狡辩称是张阿姨多年前当面向其借款20余万元,其才多次“找借口”向张阿姨索要钱款,其从未诈骗,只是想让张阿姨归还欠款,但王某的说法并无任何证据支持。

【法官说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针对中老年人的婚恋诈骗,且诈骗数额巨大。法院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责令王某退赔人民币二十九万八千一百元。

本案中值得注意的还有以下两点:第一,王某虚构其为部委领导这一看似“高大上”的身份,刻意营造其经济条件好、社会地位高和退休生活有保障等光环,吸引张阿姨青睐。但实际上张阿姨由始至终只是听信王某“一面之词”,从未核实过王某的身份信息和工作情况,二人更是连面都没见过。因此,法官提示广大中老年人,通过网络、短信结识陌生人须谨慎,婚恋交友要建立在诚实、真实、现实的基础上,切莫轻信任何人没有真凭实据的花言巧语。

第二,王某借口为张阿姨女儿解决“部委工作编制”索要钱财的骗局能够得逞,也正是利用了张阿姨想借助“部委资源”和“领导身份”方便自己“办事”的心态。因此,法官呼吁大家,切勿迷信“潜规则”,摒弃“托关系”和“走后门”等社会不良风气,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

案例三:轻信“老神医”能“消灾”,现金首饰被掉包

古稀之年的刘奶奶每天早上都要去超市采购。这一天,刘奶奶在超市门口碰到一名黄衣女子,黄衣女子询问其是否认识一名老神医。刘奶奶表示不知道,这时一名路过的红衣女子自称认识老神医,并可以代为引荐。刘奶奶出于好奇便一同前往,路上两名女子一直与刘奶奶唠家常,不久便到一居民楼前,红衣女子拦住一名年轻男子说这就是老神医的孙子,红衣女子称黄衣女子和刘奶奶都是她的亲戚,请老神医看看。年轻男子说爷爷在家念经,要回去商量一下。年轻男子回来后指责红衣女子撒谎,说爷爷已经算出黄衣女子和刘奶奶不是她的亲戚。年轻男子又跟刘奶奶说:“您今年70岁,有一子一女。”刘奶奶觉得老神医果然名不虚传,年轻男子又说刘奶奶儿子近期会有车祸,要想避灾就把家里的贵重财物拿出来让爷爷念经消灾。刘奶奶深信不疑,赶紧将现金和首饰取来,年轻男子让刘奶奶将现金和首饰包好放入纸袋交给红衣女子,并转身闭眼双手合十,念经消灾。几分钟后刘奶奶转身回来拿回纸袋,年轻男子叮嘱刘奶奶一定要保密,初一才能打开纸袋,不然灾祸无法消解。等刘奶奶按照年轻男子所说时间打开纸袋时,发现只有几块石头,这才发现被骗,遂报警。

经查,寻人的黄衣女子杨某1伙同带路的红衣女子杨某2及冒充老神医孙子的杨某3等多人,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间,以老年女性为对象,声称有老神医能够祛病消灾,编造被害人子女有灾祸、可为被害人子女作法化解的谎言,骗取10余名被害人现金59万余元、贵重首饰20余件。2010年6月,杨某1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脱保潜逃。2019年12月,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近十年后,杨某1自行到公安机关归案。

【法官说法】

本案中,杨某1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名老年人的财物,累计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可以酌情从严惩处。因此,法院结合杨某1所具有的诈骗老年人财物、到案后如实供述的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这是一起典型的“街头迷信”诈骗,这类骗局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犯罪分子结成团伙作案,事先周密谋划,事中分工配合,事后迅速逃离。第二,主要针对老年女性,利用其封建迷信观念较强、反诈防范意识较弱、容易担忧家人健康和安全的心态。第三,作案地点不固定,多发生在超市、菜市场、居民楼前等地,不仅易于挑选犯罪对象,也方便在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第四,在宣扬和实施封建迷信活动过程中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宣称自己是“大师”“神医”,以“开坛作法” “念经开光”能够为老年人自身或亲人“驱邪避凶” “消灾祈福”为由,调包财物或诈骗款项。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崇尚科学理性观念,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切勿将对生活的美好期盼建立在“求神请仙”之上。

案例四:200万拍卖珍藏粮票,千元代理费“打水漂”

某天,年逾七旬的顾阿姨在家中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高价拍卖老物件”,顾阿姨想到自己珍藏的几十张粮票不禁有些心动,对方说如有意向可以来公司详谈。一个月后,顾阿姨带着58张粮票来到了装修高档豪华的某国际拍卖公司,见到了给自己打电话的“张经理”。“张经理”告诉顾阿姨,其带来的58张粮票“品相上乘,很有收藏价值”,可以委托公司在香港进行拍卖,“起拍价150万元,保留价200万元”。顾阿姨大喜过望,当即与公司签订“艺术品拍卖合同”并交纳“委托代理费”5000元。合同签订后,拍卖会却迟迟没有进展,顾阿姨多次催促,“张经理”均以“香港台风” “粮票只出价到170万没卖成”和“公司搬家”等借口敷衍搪塞,这时候顾阿姨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赶紧拨打110报警。顾阿姨在报警后才得知,自己的58张粮票经鉴定价值仅为168元,装修高档豪华的某国际拍卖公司也只是一个虚报注册资本的“皮包公司”。

经查,张某伙同他人成立某国际拍卖公司,组织人员以该公司名义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外招揽客户,以帮助拍卖粮票、工业券、错版人民币、邮票以及佛珠等收藏品为诱饵,虚构远高于收藏品实际价值的价格和能到香港等地举办拍卖会等事由,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从20 余名中老年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案发后,张某家属代为全额退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累计数额巨大的行为,既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因此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二者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我国刑法将合同诈骗罪规定在第224条,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张某诈骗数额巨大,法院结合其所具有的如实供述、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参与程度等情节,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近年来在“收藏热”的背景下,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类诈骗犯罪层出不穷。犯罪分子一般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通过收集老年人的联系方式、研究针对老年人的营销话术、营造实力雄厚的外在形象,以免费鉴定“老物件”或赠送珍贵“纪念币”为诱饵,利用老年人对收藏品市场鉴定、估价和拍卖等专业领域存在认知局限以及渴望“捡漏”“升值”的投机心理实施诈骗。

老年人如何避免落入此类骗局?法官提示:第一,警惕接听以推销推介、市场调查为内容的陌生电话;第二,理性判断藏品价值,切勿盲目轻信高价许诺;第三,审慎辨别机构资质,不能简单以环境、规模和装修等表面现象判断经营状况;第四,注意留存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原件,一旦产生纠纷或发现被骗,能够为公安机关后续调查取证提供便利。

案例五:发挥余热“献爱心”,被“坑”落入非吸陷阱

退休在家的张阿姨一直想发挥余热、老有所为,某天邻居拿出一张印着“入社享福利、领礼品”的宣传单,说小区里新成立了一家专门组织老年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公司,最近还要开宣讲会吸纳新会员。

张阿姨到了这家公司后发现确实如邻居所说,公司挂着“学雷锋、做好事”“献爱心、送温暖”的横幅,贴着公司员工探访希望小学、贫困山区的照片。宣讲会中,公司负责人夏某介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销售动力水、鹿血酒等健康养生产品,因为自己热心公益,还成立了“慈善公社”只招收退休人员,“公社”定期组织“访贫问苦”活动帮助弱势群体,例如组织“慈善演出”筹措资金捐建希望小学,组织会员去养老院、孤儿院慰问等,不仅如此,“公社”还会经常组织 “免费旅游”作为会员福利。夏某强调以上活动只针对“公社会员”,按照级别不同须每年交纳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会员费。

张阿姨没有犹豫,非常痛快交钱入会。此后,张阿姨参加了几次“公社”组织的周边游和文艺演出,渐渐和夏某熟悉了起来。夏某向张阿姨透露,自己其实是某典当公司的股东,典当公司和银行有业务合作,有内部渠道可以购买短期高息理财,月息20%-30%不等,而且“风险小、回报高、周期短”。张阿姨出于对夏某的信任,先后多次给了夏某70余万元,夏某也都给张阿姨出具“借条”。但原本承诺两个月还本付息的项目,到期后夏某只返还给张阿姨10万元。张阿姨察觉有异,多次催要未果后选择报警。

经查,夏某以公益慈善活动为名,吸引退休人员入社成为社员,后又宣传短期理财渠道、互助平台、认购公司原始股等项目,承诺“保本高息”,吸引投资,经审计,截至案发,夏某共向100余人次非法吸收资金1600余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夏某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在第176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老年人发挥余热、投身公益是积极养老的一种方式,旅行游玩也可以充实退休生活、丰富精神世界,都值得大力提倡,但与此同时也要警惕老年人的善良同情和兴趣爱好被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要认准知名、正规的慈善组织、旅行社和金融机构,参加任何机构组织的活动之前务必先通过官方网站或权威渠道“验明正身”;另一方面,要谨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以小钱赚大钱”的想法,不要被不切实际的投资收益和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迷住双眼,在诱惑面前要清醒理智、冷静客观、“三思而行”!

本版文/本报记者 陈斯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转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退?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住房退税?

网站截图

为支持个人换购住房需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 纳税人什么时间内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例1: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二 纳税人退税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1.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例2: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150÷240×4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三 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

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例3: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 如何确定

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五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

应当向哪里提起退税申请?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部门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当在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者不动产交易大厅等场所缴纳现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仍应到该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大厅提起退税申请,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

六、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提供哪些材料?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七 为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

税务部门提供了哪些服务?

为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一是简化资料报送,提供预填服务。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办理退税申请需携带的资料,主要用于纳税人核对申请表信息,税务部门只留存新购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新购新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二是根据系统预填、纳税人填报并确认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应退税款。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提醒并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收政策。

八 纳税人享受了居民换购住房

个人所得税政策后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的,

已经获得的退税应当如何处理?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纳税人逾期缴回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将通过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共享信息,加强退税审核和撤销合同后缴回税款的管理。

九 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还应当注意什么?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旨在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如实申请,认真填写并核对申请表,对填报内容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骗取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 上游新闻

河北理财网综合:编者按:为什么投保需告知,退保需谨慎?退保后会对客户产生什么影响?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推出《阳光大讲堂——以案说险》专栏,结合辖内各分支机构的真实案例,为广大读者带去保险普及小知识及风险防范内容,让我们一起轻松学保险知识,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案例回顾

2020年11月,客户刘女士向保险公司投诉,称被保人早年因脑出血住过院,当时告知了“业务人员”,但是“业务人员”没有如实告知公司,咨询理赔部门得知如果后期出险只能赔付现金价值,客户对此不认可,要求全额退保。

接到投诉后,公司对保单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刘女士所述的“业务人员”就是其本人,经进一步沟通了解,投诉人承认其是保单的业务员,但其同时称将保单被保人的情况告知了当时的业务主管,但业务主管未提示风险,故直接给被保人进行了投保,现在刘女士担心后期无法理赔要求公司全额退保。

阳光保险车险怎么样?阳光保险骗局最后能把保费全额退回么?

经过进一步了解,投诉人在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本次要求退保也不仅仅是因为担心无法理赔,更多的是因为经济收入下降所以想获得一定的“补偿”。了解到投诉人真实投诉原因后,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进行再次沟通,从保险的意义与功用方面进行劝阻,但投诉人仍旧要求退保,并要求“补偿”。

考虑到保单为自保件,客户为原签单业务员,培训时已培训过投保时的应告知事项,故不能以“主管未阻拦”为由进行投诉。公司多次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婉拒诉求并进行安抚,但投诉人多次投诉要求退保,最终在2021年6月投诉人与公司达成退保意见。

2021年7月,投诉人到公司签署了退保申请,但在公司处理的过程中,被保人却突发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后身故。身故后投诉人立刻联系了公司告知不再退保,并要求进行理赔,由于投诉人已经签署退保申请,所以公司未同意投诉人的理赔诉求,之后双方就本案进行诉讼。

案例分析

本案充分体现出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是规避、转嫁风险的工具,是解决客户的意外、住院、重疾、失能等的经济补偿,也是在风险来临时帮助客户度过难关的工具。在确实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如能选择其它的资金周转方式则不要选择退保,因为风险是不确定且一直存在的。

风险提示

1.投保时一定要进行如实告知,不仅要告知业务人员,还需要准确填写在投保书上,避免后续对保单理赔造成影响;

2.保单退保需要谨慎,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一旦退保将没有风险保障,如果风险真的来临,也将失去抵御风险的能力。

如何正确选择人身保险

1.按需投保

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等,这些类型的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不同,分别为生命、意外以及健康提供呵护,因此投保者购买产品时要结合所需进行投保,这样才能获得精确化的保障,给予投保者全面的贴心呵护,抵御未知的风险。

2.保险保费

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价格是不同,如意外险,产品价格实惠,可以提供基础保障,因此经济拮据的家庭建议布局完善的意外险,在奋斗过程中逐渐完善保险保障,不要一蹴而就,这样会造成家庭经济负担,且建议优先布局保障型产品,之后再考虑分红型产品。

3.组合规划

因为人身保险产品种类众多,并且细分后更加复杂,投保者规划保险产品时建议组合拳出击,如中年客户因为意外以及重疾发生的概率较高,因此建议布局意外险+重疾险,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可以添置其他分红型产品,这样可以确保保障更为全面。

再次提醒您:按需投保,如实告知,谨慎退保。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校外培训退费诈骗是近年来常见的一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近日,家住衢州市柯城区的张女士就遭遇了此类诈骗,损失44600元。

张女士之前在某网络培训学校缴纳了15800元学费,成为网课VIP学员。今年3月,该网络培训学校突然倒闭,张女士得知消息后多次主动联系校方,但都没能追回学费。

8月底,张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则网课退费通知,称该网络培训学校正在为学员办理退费相关事宜。张女士随即根据通知中的提示,加入一个仅有5人的退费QQ群,并在群中一名自称姓邵的规划师指引下,下载了一个退费专用APP。

张女士注册登录该APP并绑定自己的银行账户后,“邵老师”表示可以通过注资获取收益,以此达到退回学费的目的。张女士需要先向该APP客服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注资,得到收益后再将本金和收益提现。

张女士试着转账2000元,获得了400元收益并成功提现,相当于拿回400元学费。为了尽快退回剩余学费,在对方指导下,张女士办理了“急速退费”业务,并转账注资5000元,但这次提现失败了。

“再转30000元,就可以一次性办结。”张女士又一次转账,可还是毫无反应。她询问“邵老师”,对方表示,需要再注册资金40000元,才能继续提现。张女士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经协商,对方同意她只需转账注资10000元。

结果,10000元打过去,还是没有反应。“还有一笔‘个税保障金’要缴纳。”这回,张女士觉得不对劲了,便和退费QQ群内网名为“光明”的群友私聊。“光明”表示,自己在缴纳“保障金”后,成功退回全部学费。

犹豫之际,张女士在那则网课退费通知的评论中发现,“光明”竟然与通知发布者的信息存在关联。张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赶紧向荷花派出所报警。

警方经初步调查后确认,这是一起校外培训退费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张女士共被骗44600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介绍说,此类诈骗套路为,骗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通知,引诱特定人群上钩;接着邀请被害者加入社交软件聊天群,并在群内伪装成不同的专业人士,以给予小恩小惠、小额成功提现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之后关闭提现通道,以各种理由要求被害者反复转账,并声称只有缴纳保证金等额外费用才能完成全部退费。

警方提醒,正规校外培训机构的网课退费流程,一般是以原路返还的方式将钱款退至本人缴费账号。大家在网上看到网课退费通知或接到自称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自称可以退费的消息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拨打110或向有关机构主管部门打电话求证,也可在手机上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

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陈文

来源: 浙江法制报

记者 | 吴陈幸子

今年这个暑假,26岁的赵彩娟本应该拿到自己成人本科教育的毕业证。2018年,家在永州的她决定参加成人专升本考试,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希望之后能去当一名教师。

经同学推荐,赵彩娟在湖南方程式教育有限公司报了名。第一年没考上,她又拼了一年,然后从该培训公司处得到消息,自己被长沙师范学院录上了。随后两年半里她一直按培训公司通知缴纳学费。直到今年夏天她想拿到毕业证、准备下半年的教资考试时,该公司却告诉她,她拿不到,因为学校压根没她学籍。

9月15日,晨意帮忙记者经与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中心核实,赵彩娟的确通过了考试,但一直处于未报到状态,因而没有被录取,更别说收到过学费。

赵彩娟懵了,那自己这两年半的等待,是为了什么?问题出在哪?

湖南专升本难度排名,湖南专升本培训机构有哪些?

连交两年学费,拿毕业证时却被告知没有学籍?

2018年,当时22岁的赵彩娟已经专科毕业、找到工作,但她想重新考一个教育类的成人本科,然后去考教师编。经同学介绍,她通过微信在湖南方程式教育有限公司一位杨姓老师处报了名。

赵彩娟到第二年才考上长沙师范学院,考试成绩显示她超过录取线9分。由于杨老师辞职,该公司另一位罗姓老师来与她对接。两年半的时间里,赵彩娟与罗老师联系不多,主要是缴纳学费等交流,她也没有与学校有过任何联系。

据收据显示,这几年里,赵彩娟分别缴纳了1000元(300元报名费及700元预交学费)、1900元(学费)、2300元(原为2600元学费,因推荐学生报名减免300元),共5200元。

2022年7月4日,赵彩娟想起已到了拿毕业证的时间,便询问罗老师。“教务没联系你办理毕业手续吗?”罗老师反问道。赵彩娟称“压根没人联系我。”随后查询得知,赵彩娟不仅拿不到毕业证,长沙师范学院连她的学籍都没有。

湖南专升本难度排名,湖南专升本培训机构有哪些?湖南专升本难度排名,湖南专升本培训机构有哪些?湖南专升本难度排名,湖南专升本培训机构有哪些?

学校:过线后一直未报到,没录取成功也没收到学费

赵彩娟就此事联系到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表示“由于方程式培训学校工作人员的失职,没把我名字入系统导致我无学籍、无法按时拿本科毕业证”“7月初说帮我解决,未果,又拖到7月底、八月初,到八月中旬都没给回复”,希望的解决方案是“按时发毕业证好让自己考教师编”,若发不了则退学费,并补偿两次考试的所有花销及精神损失费。

9月15日,记者致电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中心了解情况,得知赵彩娟已过2020届的录取线,但一直处于待报到状态,没有被成功录取。“我们没有联系上这位考生。”该工作人员表示。

知晓赵彩娟是通过培训机构报名后,该工作人员称未与该机构有合作,也许该机构是与学校的函授站点有合作,而且“通过机构报名,一般给学校留的是机构的联系信息”;现在赵彩娟未被录取成功,学校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学费。“建议尽快联系该机构追回费用。”至于赵彩娟是否还能入学,对方称先需申报,但“时间过去太久,建议重考。”

培训公司曾回应“我们肯定有责任”

8月16日,记者曾分别与罗老师、杨老师取得联系。罗老师称如果赵女士愿意,“今年重新考或者退她学费都可以”,至于学籍未录入问题,罗老师表示自己“新入职不久”,不太清楚情况。

杨老师则称,依他的行业经验,赵女士拿到毕业证的可能性不大;学校没有学籍,有可能是漏报数据,也有可能是赵女士其实没过线,但“我们肯定有责任,毕竟两三年了都没有发现”;并表示目前还在和长沙师范学院的函授站点确认,但需要等学校开学才能了解具体情况。

至于公司帮赵女士缴纳学费至站点的收据,杨老师说会请财务提供。但随后记者和赵女士分别与其联系,都未收到收据。此外,记者曾去该公司地址探访,发现它去年就已经搬走。

湖南专升本难度排名,湖南专升本培训机构有哪些?

长沙师范学院开学后,赵彩娟多次联系杨老师,却未得到任何回复。9月15日至16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方程式教育的杨老师、罗老师、负责人张老师及该公司法人电话,均未拨通。

目前,原计划考教师编的赵彩娟已准备重新报考湖南师范大学的成人本科。“希望尽快退费,一天没搞好,就一天不安心。”

湖南专升本难度排名,湖南专升本培训机构有哪些?

律师:该教育培训机构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上述情况中,该培训机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赵女士如何维权?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教育培训机构收取赵女士的学费,双方形成代理合同关系,机构需按照承诺为赵女士代交学费并配合办理学籍登记手续。现机构工作人员因为失职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赵女士可以要求机构退还全部学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并要求对方承担有证据证明的其他损失。双方可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了,赵女士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来源: 潇湘晨报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杨召奎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投诉问题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严厉打击非法代理黑产,严肃查处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不法分子。

近年来,金融机构普遍遭遇了层出不穷的非法代理维权、贷款诈骗等违法事件,其背后都有产业化、专业化的金融领域黑产链条身影,给个人信息保护、金融行业稳定运用、社会长治久安带来严重威胁。

在监管频频发声严查代理黑产之际,近日湖北警方联手分期乐重拳出击,对一协助债务人批量伪造重症、贫困证明的非法代理“债闹”团伙进行立案打击。

据了解,湖北警方本次打击的债闹团伙就是利用代理公司形式招揽客户,批量伪造各类证明,恶意逃避债务。据分期乐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分期乐发现用户提交的50余份因重症、贫困需停催的申请有很多疑点:证明材料模板一致,并非用户本人提交,微信号备注均为同一家公司名称,另外来电手机号码归属地也均集中为湖北同一地级市,而用户户籍实际分布在全国多地。了解这些情况后,分期乐立即向湖北警方报送了相关线索,配合警方快速将这一团伙一举抓获。

警企合作打击金融黑产的案例还有很多。马上消费在2021年下半年成立了打击代理维权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内部线索梳理、法律研讨,奔走全国为各地警方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当地警方开展针对性打击工作。

今年8月份,上班族小王借银行的3万块还不上,银行就向央行征信中心上报了他的逾期信息。

征信报告出现逾期后,小王很着急,他上网搜索“征信修复”等关键词,就联系到一家声称能帮他修复征信报告的所谓征信公司。这家公司说他们有银行内部关系,能帮他洗白征信,但要收取1500元代理费用。

征信,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贷款逾期不能花钱消除,千万别被骗吗?

小王原本挺犹豫,然后这家公司的客服给小王展示了“银行”发出的征信报告修改成功的短信截图,还有与“银行客服”通话的视频。这下小王信了这家征信公司的“承诺”,乖乖缴了钱。

然后,小王按照要求向这家公司提交了身份证、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信息,这家公司用“非恶意逾期”的理由伪造证据帮他投诉。半个月之后,到了这家公司承诺完成征信修复的时间,小王赶紧申请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结果报告里依然显示有逾期记录。

小王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已有不少人想花钱消除征信报告里的逾期记录,结果钱没了,逾期记录却还在。卡哥提醒你真实存在的贷款逾期不能被消除,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杜绝侥幸心理,千万别被骗。

为什么征信逾期不能被消除呢?卡哥告诉你背后的逻辑。

除本人外,银行确实能查看或更正上报个人征信报告里的信息,但远远不是想查就查,想改就改。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银行只有经过当事人书面(电子)授权,才能查询你的征信报告。对于无需经过你授权的“贷后风险管理”查询征信的情况,银行内部也有严格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谁在查你的征信,什么时候查的,因为什么原因查的等,都会记录的一清二楚。

也就是说银行查询你的征信报告时,会被限定用途,并有记录备案。如果有银行工作人员胆敢违反规定帮你查询征信报告,或把查询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那么等待他的是:

1.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涉嫌犯罪的,则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后果如此严重,卡哥希望读到这里的朋友们能清楚了解没有人敢随便查询你的征信报告,更不要说修改你的征信报告,消除你的逾期记录了,除非那个人特别想进监狱踩缝纫机。

征信,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贷款逾期不能花钱消除,千万别被骗吗?

既然银行改不了,若有骗子说,他有央行征信中心的内部关系,可以帮你改征信报告。这个可信吗?

不可信,央行征信中心也不能自行修改数据。放贷机构直接报送,征信中心匹配整合同一个人来自不同机构的数据。若你的征信发生错误,放贷机构会直接修改并重新报送。征信中心不能自行修改、删除数据。

卡哥提醒你,有且只有一种情况征信报告才能被修改——当你的征信报告确实出现错误。

有一些朋友的征信报告确实出错了,一般大家认为自己的征信报告会出以下4种问题:

1.认为自己的贷款或信用卡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

2.对征信报告里的担保信息有疑问或异议;

3.认为自己根本没申请过某一笔贷款或信用卡;

4.认为征信报告里显示的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央行征信中心在《信用报告全攻略》中公布的数据,在征信异议发生的原因中,有48%确实是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出错了,有37%是自己认为有错但实际没错,另外15%系个人信息发生变化,但个人没有及时将变化后的信息提供给银行,他人盗用或冒用你的身份获得贷款或信用卡等情况。

征信,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贷款逾期不能花钱消除,千万别被骗吗?

如果是银行把你的信息报错了导致征信报告出问题,那么我们怎么办?

你可以带上证据向央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如果经过核查证实你的征信报告展示的信息有错误,征信中心就会督促报送你数据的银行及时对错误信息就行修改,20天后你的征信报告就会显示正确信息。顺便说一句,办理异议申请是免费的。

你也可以直接带上身份证和证据,找到帮你贷款或办信用卡的银行,要求他们更正你的征信信息。若确实是银行出错了,他们就会在下一次向央行征信中心报送数据时上报正确信息。

若你对银行或征信中心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还有办法解决吗?

卡哥告诉你3种办法:

1.向你所在城市的央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在你的个人征信报告里发表个人声明;

2.向央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3.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卡哥建议大家不要轻信那些号称花钱就能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人,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是骗子!请朋友们扪心自问,如果你的逾期记录千真万确,你如何拿出证据证明你的信息出错?你花钱找的人如何买通银行和央行征信中心,把你真实存在的逾期记录改掉?不可能!

征信报告是我们的“第二张脸”,好的征信记录需要我们时时珍惜和维护,避免逾期。若不幸出现逾期了,唯一的办法是及时足额还款,终止不良行为,5年后你又是一条好汉(结清后5年,逾期记录会从征信报告里自动抹除)。

征信,如何修复信用记录?征信,如何修复信用记录?征信,如何修复信用记录?征信,如何修复信用记录?

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可反映个人的社会信用基本情况,如果其中出现不良记录,会在贷款、申请信用卡、升学就业、出行等多方面带来影响。

随着征信报告重要性的提高,一些不法分子也动起了歪脑筋。如号称能进行“征信修复”的虚假广告纷纷出现,部分非法中介或个人通过诱导消费者“征信修复、洗白”等实施诈骗, 最终让消费者“财信”两失。

专家指出,围绕个人征信目前主要存在三种套路。

骗取个人信息——不法分子谎称办理“征信修复”需要,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通过泄露、买卖个人信息从中获利;更有甚者还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冒名网贷,对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利用消费者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及对“征信修复”概念的误解,教唆消费者用“非恶意逾期” “不可抗力”等为由伪造材料进行投诉,从而收取高额费用,在不良信息修改失败后,通常不予退款或直接失联。

征信培训、加盟骗局——以征信市场需求量大、有前(钱)景为理由,打着“征信”的名义开办培训、代理加盟等业务,实则为骗取培训、代理加盟的费用。

马上研究院风险专家提示广大消费者,应首先加强学习征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其次量入为出,不要过度负债,并按时足额还款,养成良好信用习惯。

来源: 消费日报

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宣传语,征信修复是骗局吗?

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反映个人或企业社会信用的基本情况

“收费修复,不成功,就退款”

当一个人因征信报告

出现不良记录而苦恼时

往往会被这类广告吸引

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宣传语,征信修复是骗局吗?

征信服务陷阱重重

李某经常在朋友圈炫其朋友赵某的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征信修复”成功案例,一家银行6条以内收费4000元,成功率90%以上,且正规、合法。宋某与王某某想拜李某为师学技。

李某跟宋、王最后商定,培训费用18888元,先交1万元,学完再交余款。宋某和王某某接受培训时发现,该公司帮客户“修复征信”,事实上是通过伪造假银行流水、假住院病历等欺骗银行。宋某和王某某感觉“有问题,要求退钱遭拒,遂报警。

依法打击毫不手软

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和赵某在诈骗宋、王的过程中,相互配合, 作用相当,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李某和赵某分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征信修复正当有道

近年来,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骗局在全国多地层出不穷。“征信修复”乱象不仅扰乱征信市场秩序,还容易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买卖、甚至恶意使用等风险。提醒大家,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信用报告,都没有“修复”一说,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名义进行的商业活动都是骗局。

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宣传语,征信修复是骗局吗?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企业或个人如果对报告中的逾期等有异议,可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自己联系信贷机构,如符合机构删除条件,机构就可以删除,征信中心接收数据后,一般次日就会更新;二是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针对报告中有疑问的信息提交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接收后会将异议转达给相关机构,督促核查处理,一般20个自然日会给予回复。征信异议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济源市人民法院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信用卡交易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昨天,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获悉,近期,多家银行机构发文明确规范信用卡资金用途,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信用卡交易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

限制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

近日,某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市、股市、偿还贷款、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

要求信用卡不得用于房地产及相关领域商户;不得用于融资担保、小贷、证券、股票等投资类商户;不得用于彩票类商户;不得用于还款转账类商户;不得用于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类领域,银行在物业类、烟草类、贵金属类、税费类、保险类等领域商户设置符合普通个人日常消费习惯的交易金额限制,在满足日常消费基础上进一步防范资金流入违规领域;不得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银行信用卡划转相关交易资金;不得用于虚假交易套现,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等。

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禁止行为或银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银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醒、降额、限制交易、限制分期、提前还款等风险管控措施,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交易凭证材料,用以核实交易真实性。

多家银行机构发文明确

多家银行正在不断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记者注意到,除上述银行外,还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规范信用卡资金使用。

9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为了保障个人信用卡资金安全,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进一步规范信用卡资金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近期将对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进行管控。农行信用卡不得在商户类别码为7801、7802的境外商户进行交易。

据了解,在农业银行此次发布公告的一个月前,农业银行已发布过一次关于调整部分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主要是限制了信用卡在商户类别码为6540、6537、6536、9406、3824、7800的境外商户进行交易。此次发布公告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对两类商户的信用卡交易限制。

7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也发布类似公告,明确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

还有多家银行也都发文明确加强信用卡监管。

微信支付严打信用卡套现

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强调要严格管控资金流向,明确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生产经营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此外,各家银行也明确,一旦持卡人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可能会导致交易的失败,被银行认定存在风险时,还有可能会被降低额度或者封卡。

在多家银行出手后,微信支付也开始加强对信用卡套现的管控。微信支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防控的倡议。倡议中提到,微信支付各合作伙伴需切实履行商户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商户准入、交易监测、调查核实、处置约束等各方面管理措施。

各合作伙伴也须进一步强化信用卡套现等风险的异常交易监测、分析、识别与管控。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丽

本文来自【沈阳日报-沈阳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发布
问题